"印臺區人民檢察院以“4263”工作任務為抓手,狠抓掃黑除惡辦案質效"

印臺區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印臺區2020年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要點,立足檢察職能,將落實好“4263”工作任務進一步細化。

一是堅持依法依規辦案,落實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惡案件由省檢察院統一把關,涉惡案件由市檢察院統一把關機制,確保既不“降格”,也不“拔高”。利用好“雙提前”機制,確保案件質效。對於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中發現的遺漏罪行、遺漏同案犯,依法迅速糾正漏捕、漏訴、漏罪,確保不漏一人,不漏一罪。

二是充分發揮檢察建議在推動行業治亂中的作用,嚴格依照省檢察院關於“一案一整治”的工作實施方案,針對行業部門在監管方面存在的風險隱患等,向有關部門提出加強行業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建議。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推動行政司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

三是立足審查起訴職能,推動“打財斷血”“打傘破網”實現新突破。辦案中堅持“兩個一律”“一案三查”,把摸排“保護傘”線索作為辦案必經環節。嚴格落實“兩高兩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的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準確把握涉案財物認定標準,通過提前介入及時引導偵查機關固定、收集證據,徹底剷除黑惡勢力犯罪的經濟基礎。

今年,印臺區人民檢察院將以開展“一十百千萬”行動為主線,以“4263”工作任務為抓手,緊緊抓住審查起訴、出庭公訴這一階段性核心任務,確保辦案質效,持續抓好“打財斷血”“打傘破網”工作,堅決打贏掃黑除惡這場人民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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