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新聞】平頂山魯山案管室:落實四項舉措 保障疫情期間審查調查安全

“@所有人: 根据委领导指示,即日起恢复谈话措施使用,要求如下……”。4月13日上午,平顶山鲁山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孙冬梅在工作群发出恢复谈话措施使用的有关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县纪委监委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执纪执法办案工作,严格落实四项举措,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持续实现“双安全”“双零”目标。

【廉政新闻】平顶山鲁山案管室:落实四项举措 保障疫情期间审查调查安全

定期消杀,不留死角。3月23日起,按照市纪委监委稳妥有序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委安排专门人员每周对谈话场所、医护室、监控室、看护人员休息室、走廊、卫生间等进行无死角、全覆盖消杀,使用谈话措施的,在措施使用前后分别进行消毒。同时,对全县24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全面落实定期消杀要求,保证审查调查场所消杀到位。

做好流调,把紧关口。疫情期间,开展谈话的,将疫情防控措施作为谈话安全预案的一项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委案管室制作《谈话对象疫情防控调查表》、《接送人员疫情防控风险评估表》、《看护人员疫情防控风险评估表》,下发至委机关执纪执法办案部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接送、看护人员,特别是谈话对象是否曾为确诊、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以及近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和旅居史等情况进行调查,做好疫情风险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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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消除隐患。积极邀请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审查调查场所消防、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

提前报备,做好指导。按照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工作群每天上报当日谈话、次日拟开展谈话情况,对拟进行谈话的单位,案管室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并进行不定时抽查,确保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执法工作安全进行。


来源:清风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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