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部落】誰在做性侵養女“惡魔”的幫凶?

文/罗文君

【三国部落】谁在做性侵养女“恶魔”的帮凶?

图据网络

一个道貌岸然的成功人士,却做尽兽行,借着“父亲”的身份,性侵“女儿”三年,不断用令人窒息般的乱伦言论对“女儿”洗脑,监视、软禁、强奸,无所不用其极,将一个本该在父母的疼爱中健康成长的女孩折磨得多次自杀,实属“恶魔在人间”。

鲍某明的行为,毫无疑问,已严重触碰了法律底线,而更加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女孩李星星(化名)向烟台警方求助后,烟台市公安局却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案。真不知该感叹鲍某明的手段强硬,还是该感叹烟台公安的办案能力软弱?

直到李星星与母亲一起向南京警方求助时,才得到应有的重视。然而当南京警方联系烟台警方,想获取案件处理经过的细节时,得到的却是对方含糊其辞的敷衍,一口一个“当时处理此案的民警丁某某已经不在单位”就想蒙混过关。别说此案莫名其妙“被完结”,必须要重审,即便是已执行判决的陈年旧案,只要有新的疑点,都应该依法重新梳理。按照烟台警方的工作方式,“呼格案”恐怕永无水落石出之日了。多次“已处理完”的强词夺理,让人不寒而栗,这明目张胆的包庇抑或不作为,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性。

鲍某明作为一名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人士”,具有丰富的公开场合演讲经验,并深谙法律知识,即使鬼话连篇,也仍然能蒙骗普通大众,但警方作为司法机关,是法治的看门人,不应轻易被犯罪嫌疑人牵着鼻子走,更不应调转“枪头”做犯罪嫌疑人的帮凶。

同时,按法律规定,14岁的孩子应在校接受义务教育,鲍某明长时间迫使李星星留在家中不去上学,学校难道不应该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吗?如果教育部门能早一点介入进来,如果警方不是听了这个伪君子的各种辩解就草草“撤案”,李星星的噩梦就能早点结束。可是,没有如果。

韩国“N号房”事件,深深刺痛了大众神经。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人身安全,为何这么难?不知那位第一次为李星星做笔录的民警,是如何面对这场悲剧的,我想但凡有良知的人都不忍卒读李星星的痛苦回忆。庆幸在好心“医生奶奶”的鼓励下,她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收集证据,勇敢地揭露了“恶魔”的罪行,守护起未成年女孩的权益,将这个恶魔送上审判台。

无论什么时候,司法公正是不可动摇的底线!很多时候国家鼓励受害者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可法律的武器是由有血有肉的司法人员掌握的,司法人员能否恰当使用这个武器,关乎着正义是否能够得到伸张,关乎着一个民族的向心力能否越来越强。

期盼恶魔早日受到严惩。愿李星星早日恢复身心健康,那时候,她可能会望着窗外说:“窗外的风景很美,生活也很明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