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算不算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有肺无心姐


彩礼一般是指依据当地习俗,一方及其家庭给付另一方及其家庭的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不具备上述特点的婚前财产赠与不构成彩礼。

所以实践中,首先需要区分哪部分财产属于彩礼范畴,只有赠与的礼物是为了证明婚约的成立才能称为彩礼,不能把一方亲属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全部都认定为彩礼,一概都要求返还;判定是否是为了婚约的成立而赠送的应当遵循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举证责任应当由主张一方承担,但是判定是否完成举证义务可以参照当地风俗习惯、居民生活水平判断。

如果彩礼双方已经花销,不存在分割问题;如果已经转化为个人物品,属于个人所有;如果转化为婚后购买的其他物品,需要证明出资系彩礼钱,要求按贡献多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俏花旦


男方给女方的彩礼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不算,肯定是不算!

男方家给的彩礼,应属赠与女方家财产,即便是陪嫁回来,也是女孩子的私人财产。


用户71595899341


一般情况下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就彩礼的所有权而言,在给付以前属于男方或者男方父母所有,自给付女方以后即属于女方个人所有(有些情况由女方父母占有)。这种给付其实是附条件的,所谓条件就是“结婚”。


为什么说“一般情况下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呢?

因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前面说过,既然彩礼的给付是附条件的,那么,如果婚姻不能成就,彩礼就有返还的可能。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做以上回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