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之后不履行,巧用拍卖促执行

“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这是一执行案件申请人张某送给执行法官的一面锦旗上的寄语。田家庵区法院始终秉持“公正、高效、经济、便捷”的原则,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调解之后不履行,巧用拍卖促执行


张某和张某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9月11日张某某向张某借款174000元,同时出具书面借条,此后张某多次向张某某催要无果,遂诉至田家庵区法院。该案件经调解,区法院于2018年4月3日做出民事调解书确定由张某某分期六个月偿还借款。但张某某在调解后仅正常偿还两个月后便不再履行。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接收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通知其到院谈话,但张某某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在对张某某进行充分调查和告知后,法院依法对张某某名下已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该房产经过第一拍卖流拍后,在第二次拍卖中由案外人王某购的,案件拍卖款到位后,按照“公正、高效、经济、便捷”的工作原则,第一时间通知张某到院领取执行款,张某领取执行款后表示对法院执行工作非常认可,并向执行法官送上了锦旗以表感谢,此案到此全部执行完毕。

作者: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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