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裡要把我們全村的土地統一流轉給大戶,每畝一千元,合適嗎?

十里八村眾鄉親


津昔以為,積極響應國家號召,開展土地流轉,提升農民土地價值,鎮裡把全村的土地統一流轉給大戶,每畝一千元,比較合適。

我老家緊挨著神農架林區,有點偏遠,村民們已自發,流轉土地給種植能手,大戶把相鄰的土地流轉到手,集中管理規模種植菸葉、魔芋等經濟作物,一般一年500元/畝。

一、國家政策鼓勵

農村土地使用權流動的政策剛出臺,上海等地就積極實施。2004年,國務院頒佈《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明確了關於“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依法流轉”的規定;2014年,中央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要求大力發展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完成承包經營權確權。

將按照“土地確權、兩權(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價值顯化、市場運作、利益共享”方針,依據土地有償使用原則,對農業用地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實行有償有期限流轉制度。

農業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內,通過轉包、轉讓、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方式出讓經營權,鼓勵農民將承包的土地向專業大戶、合作農場和農業園區流轉,發展農業規模經營。

村委會的集體建設用地可通過土地使用權的合作、入股、聯營、轉換等方式進行流轉,鼓勵集體建設用地向城鎮和工業園區集中。

二、價格比較合理

家庭承包經營制,調動了農民積極性,大家溫飽不是問題,但農村經濟不活躍,與土地捆綁。採取家庭承包經營制基礎上的扭轉,再次提升農村經濟,土地成為投資手段。

傳統種植行業,一畝地賺的幾百元到幾千元,大多數賺錢不多。我們老家看,一千元算是比較高的。流轉後農民可以參與勞動獲得收入。總體上看,比較合理。

三、流轉註意事項

(一)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基本制度

在不改變家庭承包經營基本制度的基礎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設,建立以土地為主要內容的農村股份合作制,把農民承包的土地從實物形態變為價值形態,讓一部分農民獲得股權後安心從事二、三產業;另一部分農民可以擴大土地經營規模,實現市郊農業由傳統向現代轉型。公有制與市場的深度融合,促進集體經濟的發展。

(二)切實保障合同履行

採取措施讓承包大戶,比如村委會擔保等,切實履行合同,給農民利益保障。

土地是農民生存基礎,沒有地心裡沒底,這是自然的,建議村集體或者鎮政府擔保,確保租金及時到位。積極響應國家號召,開展土地流轉,提升農民土地價值,鎮裡把全村的土地統一流轉給大戶,每畝一千元,比較合適。


津昔


這可不是什麼好事,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假如中國的土地只有三個人種植,一個種水果,一個種糧食,一個種蔬菜,你想想會有什麼後果,估計吃一頓飯沒有一千都下不來,土地合併不適合當前中國。什麼都和世界發達國家接軌,就是人們收入不和發達國家接軌。什麼時候中國的糧食水果蔬菜,都供大於求了,再合併也不晚,目前強行合併只能讓更多的人吃不飽吃不好。~~~~~~~~評論的太多,再加幾句,不是一畝地一千塊錢的事。一千塊錢一畝地少嗎,不少。大多數土地一年沒有一千承包的。錢這東西說白了就是紙,黃金也不是硬通貨。糧食才是永恆的硬通貨。


執著小丑xy


如果是以前,我覺得合適並贊同,因為我們村也有人把土地包給別人種,一年才800塊錢,你這1000塊錢價格合適的。

但現在,我是堅決不同意的,因為風險太大,尤其是這種大戶流轉。

風險在哪裡?

1,這種大規模土地流轉,基本上是合同十年起步,但包地錢是每年分批給,那麼,前一兩年可能準時給錢,後面就不一定了。

有的是幹不下去大戶跑路了,有的開始就是準備騙錢的,到時候,農民拿不到錢,把土地拿回來也麻煩。

一千塊錢一畝,種過地的都知道,有的時候辛苦一年,一畝地也掙不了一千塊錢的。

大戶一千塊錢畝租,他種什麼能掙錢?

2,最大的風險是,以後糧食漲錢,可能會讓你吃不起,你沒地了,怎麼活?

有人說糧食這麼多年沒漲錢,對,因為一直是農民在種地,糧食不漲錢。

以前豬肉也便宜,現在呢?

你們村現在還能看到農民養豬的嗎?

還有房子,學校…

自己琢磨琢磨!

農民種的養的,不值錢,但一旦農民不種了,不養了,…呵呵

所以,以前老一輩不願意包地我嗤之以鼻,現在我能理解,也深有體會,反正我是不會把自己的土地這樣流轉出去的。

也許有段時間種不了,我會讓親戚認識的人種,哪怕幾百塊錢一年,或者不要錢,等自己能種了,也能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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