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中,欣賞對方,不必一定要做朋友”你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你好,我是韓旭胖仔,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社交中,欣賞對方,不一定要做朋友”,我比較贊同這個觀點。欣賞不一定交心,做朋友是要交心的。

對方有優點,大家都比較欣賞,但不一定都是朋友。社交圈子的欣賞帶有一定的禮貌性的讚賞,有什麼缺點大家互相都不提起,給彼此之間都留下比較完美的形象。而朋友在一起呢則是很隨意,不用那麼裝,有什麼說什麼,即使說了雙方都不中聽的話,也會一翻而過,不往心裡去。同時也可以把自己的喜怒哀樂分享給朋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和自己的處事方法,最聰明的做法就是找適合自己的人做朋友。比如:有的高高在上不可觸及,也只能欣賞。有的擁有漂亮的外表,但不一定適合成為結婚對象,有的各方面都不如自己反而結為深交良友。人與人之間能成為朋友,最主要的是三觀和喜好相同,相處時心裡舒服,不拘束。(本文圖片均載自網絡)


韓旭生活日常


在企業工作那些年,到處參加業績分享現場會。記得有一個演講師,開場白是:各位上午好!(聲音洪亮)我很欣賞大家!(然後我們熱烈鼓掌,然後,給我們交了底。)過後各位可能不會欣賞我的,因為我收了你們老闆的錢!(哈哈大笑)。

所以,欣賞對方,不一定要做朋友,也不一定能做了朋友。單方欣賞,往往是有目的地。相互欣賞,有可能,能做朋友。

還是那次演講師,看著臺下,滔滔不絕,目光轉了轉去,最後都是落在前三排的中間的莫一位置。講完了,給我們說,今天我的演講很成功,因為那裡坐著一個漂亮女生!

後來我們想,其實與那個女生無關。演講師也怕走神,也怕怯場!

下圖看到什麼了呢?放大後看,燈杆站著一隻喜鵲,今天下午在奧體中路偶遇,站在高處目視遠方。也算是交往一次吧,但它會遠走高飛的。

所以,欣賞對方,做不了朋友,也不能成了單相思奧…

比喻不妥,離題萬分,看著原諒!



工業北路88號


也是的,竟爭對手也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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