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亂”監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強化社會“亂象”整治,潘集區人民檢察院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為根本,以做實行政檢察、做好公益訴訟工作為抓手,結合檢察工作實際,於4月1日至10月1日期間,開展“治亂”專項監督活動。

此次“治亂”專項監督活動的工作重點是清理“亂佔亂收費”現象,督促行政執法單位對非法佔用河道養魚、亂搭亂建佔道經營、群眾亂收停車費、已完成搬遷拆遷戶的宅基地上仍留有房屋的“亂佔”等問題進行清理。打擊“亂採亂挖”現象,督促行政執法單位打擊肆意盜採河沙破壞淮河流域生態環境、私採濫挖等違法行為,繼續保持打擊非法採砂行為的高壓態勢。整治“亂堆亂放”現象,督促行政執法單位查處堆放煤矸石及其他物體等違法行為,引導和規範煤產品在生產、儲存過程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整治其他物料亂放現象。遏制“亂排亂燒”現象,督促行政執法單位對在潘企業生產廢水亂排、生產廢棄物亂排、焚燒秸稈和道路揚塵等亂排亂燒現象進行整改。

活動中,潘集區檢察院將對調研摸排的案件線索歸納梳理,建立“亂佔亂收費、亂採亂挖、亂堆亂放、亂排亂燒”等問題臺賬,與相關行政主管單位進行溝通協調,制發檢察建議,督促相關單位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及時對“亂象”進行清理整治,確保“治亂”專項活動取得實效。對經檢察建議仍不依法履行行政主管職責的單位,符合行政公益訴訟條件的,將依法提起訴訟。潘集區檢察院還將對行政主管單位反饋的整治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專項活動成效長期保持。

記者 柏 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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