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裁員套路多,讓人防不勝防

裁員是2019年的一個高頻的詞語,從年初美團的大規模裁員,因此也被網友戲稱為“裁團”,到大小企業的暴雷裁員,再到年底時網易遊戲的暴利裁員,裁員隨時可能降臨到每一個人的頭上,最近網上留出一個HR群的聊天記錄,裁員的套路是一環接一環,讓人防不勝防啊。


HR裁員套路多,讓人防不勝防

HR裁員套路多,讓人防不勝防


不會裁員的HR,還不能算是HR,HR要能勝任企業的擴張,更要能應對企業的調整。我一共經歷過四次批量裁員,三次關店,一次公司沒錢了,快死了,必須裁員自救,最後這次是:28天裁掉120人,賠償金21萬(還是31萬,具體數記不太清,但不會超過31萬)。

幾個關鍵步驟:

1、裁員前輔墊:有專業技能、公司送走成本高的,但無法留的,直接通知獵頭,挖走+送競對,HR不必露聲色;

2、員工分類,分化瓦解,對於影響力大的管理層,先定雙方可接受的方案,告知他預算+時間,由他處理本部門裁員,裁員處理完,公司付費;

3、對於老弱病殘,優先+優待,減少員工恐慌情緒,也避免在這類特殊人群上的勞動糾紛,這種人的糾紛,企業必輸,名聲還臭了;

4、試用期,不是特別優秀的,按勞動合同約定,通知解除,該給員工的加班、報銷,正常做,可以多給3-5天的工資,以示安撫;

5、按員工的價值、風險度,決定談的次序,入職時間是參考,但不絕對,要看員工具體的崗位、掌握著什麼關鍵條件,例如關鍵技術人員、項目關鍵人……尤其是單人單崗的,要慎重確定是否裁、何時裁、如何裁;

6、對於在職仲裁、不接受賠償方案仲裁的,HR積極應對外,可以不開離職證明,直至仲裁結束,如果打到法院,就等官司結束。員工如果要求公司開離職證明找工作,可讓員工憑解除通知、協議,作為離職證明,交給下家單位;

7、如果批量裁員人數超過百人,建議與區工會提前報備,如果是招商引資外企,要提前與招商辦+市/區工會提前溝通,避免操作過程中的被動。總之,HR在這個問題上,是專業組織者,不要孤軍奮戰,在共同的利益面前,核心管理層的力量是可以調動的。

還有一點,裁員,可以分批次,例如我們裁技術服務崗,沒有直接裁掉任何人:

1、各部門相似性性質的員工,先集合成一個新部門,正常任命,組織健全;

2、HR支持Leader,定績效+獎懲;

3、全員納入這個體系,每雙週業績最後一名,不再分配工單,這樣員工就沒有獎金,績效也會受影響。這類崗位,員工基本薪酬,只佔收入的45%,大部分是工單帶來的浮動收入;

4、連續兩個月,員工賺不到錢,自己就走了;

5、走到我們期望的規模,再改績效+獎懲規則。

網友對此也褒貶不一。


HR裁員套路多,讓人防不勝防

看看,這就叫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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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只不過是老闆的狗罷了,還背背鍋,他們是怎麼樣也想不到自己也是員工自己也有那麼一天


HR裁員套路多,讓人防不勝防

按照裡面的表述來看,雖然摳搜,但還沒到喪盡天良的地步,只能說專業且殘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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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萬也就夠裁一個人的


對此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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