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被捕,香港反對派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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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被捕,香港反对派慌了

包括黎智英、李柱銘在內的15名香港反對派人士,因於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三次遊行中,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其中5人另涉公告未經批准的遊行,日前被警方拘捕。

反對派各政團隨即指責特區政府“政治打壓”,稱此舉“嚴重破壞法治”,並向他們的幕後老闆外國勢力喊話,甚至要西方大國制裁香港。

港媒指出,香港是蜚聲國際的法治之區,任何人犯法都沒有免罪金牌。警方這次集中逮捕,正是嚴正執法的表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文匯報》評論稱,“泛暴派頭目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警方根據調查、蒐證採取拘捕行動,是依法執法。”

黎智英等被捕,香港反对派慌了

這批反對派頭目在去年8月、10月,多次公然違反警方禁令,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遊行,這些遊行對本港法治和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傷害,全港市民有目共睹。

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不論政治立場、社會地位均須守法,犯法就要面對法律的嚴正制裁,無人可凌駕法律之上。“警方此次蒐集足夠證據果斷採取拘捕行動,正是維護法治、彰顯本港獨立執法司法的正義行動,傳遞的是本港嚴正執法司法、法治根基穩固的正能量。”

《香港商報》引用英國知名法官丹寧勳爵的名言,“身份地位再高的人也不能凌駕法律”,回擊反對派的指控。

《大公報》評論重點回應所謂“特區政府破壞法治”的指控。“這批反對派人士雖已被捕,但是仍須交由特區法院根據《基本法》第85條獨立進行審判。他們既可聘請律師,公眾亦可進行旁聽,最終是否罪成,則由法官視乎證據是否充分而裁定。但無論罪名成立與否,正義最終將得以伸張。”

《星島日報》則批評反對派政客不負責任,“一些泛民人士被捕後,振振有詞說眼見很多年輕人被捕,今次輪到自己,感到驕傲,顯示其對參與非法遊行不感後悔。既然他們為了操弄政治不惜違法,而且愈玩愈盡,就應該甘心付出法律代價。”

外國勢力出聲干預遭批

眼前馬前卒被抓,幕後黑手自然按捺不住,立即蹦出來發聲。以美國為例,其國務院及駐港領事館均發表聲明,譴責反對派人士被捕。

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甚至藉機叫特朗普政府實施《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中的制裁。

黎智英等被捕,香港反对派慌了

《文匯報》評論稱美國此舉雙標。“按美國政客的邏輯,給予這些禍港黑手凌駕法律的特權,才是維護法治和自由,至於本港市民生命是否被黑暴威脅、社會秩序是否被暴恐破壞,都無關緊要,這不是雙重標準又是什麼?”

美國方面有些人還稱,“北京及其在香港的代表不斷採取取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行動,包括未能保障香港的透明度、法治及高度自治。”

對此,《大公報》刊文回擊稱,“美方的所謂譴責,不但顯露其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意圖,其指控更加是戾橫折曲、生安白造!”

《大公報》文中還說,反對派有人違反法例,警方作為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14條設立的維持社會治安單位,自然有權予以拘捕;律政司根據《基本法》第63條的規定負責刑事訴訟工作,亦自然有權提出起訴。整個拘捕行動都是由特區政府的執法機關負責,跟所謂的“北京及其在香港的代表”,究竟又有何關係?

《星島日報》則以去年環保組織在英國抗議遭遇清場為例,指責西方政客雙標。“在美英等西方國家,當地警方對任何人參與非法遊行集會,同樣會作出拘捕和檢控,例如去年十月,環保組織在倫敦舉行示威抗議,警方宣佈禁止所有行動,結果警員大舉粗暴清場,數天內拘捕了一千五百多人。對此,美英政客從未予以譴責,也沒有指為‘政治打壓’。”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駁斥美方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開脫罪責,屬助紂為虐、褻瀆法治,美方無視事實、歪曲《中英聯合聲明》,再次暴露他們與“反中亂港”分子沆瀣一氣、狼狽為奸的醜惡行徑,必將遭到國際社會的共同譴責。

發言人說,香港警方對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者”採取行動是依法執法,外國無權干預;英國外交部發言人罔顧事實,顛倒黑白,以“和平抗議”的幌子掩蓋“非法集會”實質,企圖包庇縱容“反中亂港”分子,為其開脫罪責,這是完全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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