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出台,大蚌埠的自由职业者也能申请了


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都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的专属福利,普通自由职业者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途径,只能通过商业贷款来买房。近日,我市出台了《蚌埠市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新政落实后,意味着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蚌埠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自由职业人员(不含与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的原则申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新政出台,大蚌埠的自由职业者也能申请了

虽然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但申请人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比如:

申请人属蚌埠市户籍,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申请人在蚌埠市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且申请贷款时账户状态正常,无欠缴情形;

申请人在全市按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保险)1年(含)以上,且申请贷款前无欠缴情形;

申请人所购住房在其工作地;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含异地),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显示,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贷款及信用卡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的违约还款记录。

公积金新政出台,大蚌埠的自由职业者也能申请了

自由职业者应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月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原则上参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由职业者可携带《自由职业者开户登记申请表》、个人身份证原件、在蚌埠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结算账户等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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