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行动】左云:非机动车任性行驶要不得 受伤还需负责任

2020年4月5日15时10分,赵某骑行新日牌电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左云县云兴西大街客都购物广场附近时,与由东向西米某宁驾驶的晋F***78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五大曝光行动】左云:非机动车任性行驶要不得 受伤还需负责任

经查:赵某骑行非机动车未实行分道通行,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原因;米某宁驾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原因。双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左云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飞来横祸皆有因可循,无妄之灾并非突如其来。出行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习惯,避免悲剧反复上演。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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