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超速行驶 两败俱伤

【五大曝光行动】左云:超速行驶 两败俱伤

2020年1月18日11时30分许,李某军驾驶晋B***17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国道109线437KM+900m处时,与由西向东任某驾驶的晋B***64、晋B***0挂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李某军受损。

左云:超速行驶 两败俱伤

经查:李某军驾驶机动车未靠右侧通行,且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任某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左云:超速行驶 两败俱伤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安全常识】汽车超速行驶危害:反应距离延长,车辆磨损大干扰正常车流,反应能力下降,制动距离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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