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雲:超速行駛 兩敗俱傷

【五大曝光行動】左雲:超速行駛 兩敗俱傷

2020年1月18日11時30分許,李某軍駕駛晉B***17北京現代牌小型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國道109線437KM+900m處時,與由西向東任某駕駛的晉B***64、晉B***0掛解放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相撞,造成兩車受損,李某軍受損。

左雲:超速行駛 兩敗俱傷

經查:李某軍駕駛機動車未靠右側通行,且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負主要責任;任某駕駛機動車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是造成此起事故的次要原因,負次要責任。

左雲:超速行駛 兩敗俱傷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

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

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誌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

【安全常識】汽車超速行駛危害:反應距離延長,車輛磨損大幹擾正常車流,反應能力下降,制動距離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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