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場居民、種植戶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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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場居民、種植戶的一封信致全場居民、種植戶的一封信

尊敬的全場居民、廣大種植戶朋友們:

你們好!按照國家、省、農墾集團總公司關於治理大氣汙染和禁止野外秸稈焚燒的要求,為了規範生產秩序,共同維護良好的大氣環境、保障農場職工群眾的身體健康。現將野外 禁燒秸稈的有關要求告知大家,請廣大基層幹部和種植戶朋友們積極響應、共同行動起來。現就做好我場秸稈禁燒工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秸稈,是指對玉米、小麥、水稻、高粱、薯類等農作物收穫籽實後剩餘的物質,包括耕地、開荒地、菜園及田間地頭雜草、林下附植物及畜牧養殖遺棄物、生活垃圾等。

焚燒秸稈有極大的危害。一是浪費資源。農作物秸稈是農業生產主要的有機肥原料,也是生產有機農產品必不可少的資源,秸稈還田可以肥沃土地。二是汙染空氣環境。焚燒秸稈在大氣中所產生的有毒氣體,對人體危害極大。三是引發火災,威脅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焚燒秸稈極易引燃周圍的易燃物,尤其是住區、樹林、電線杆和一些重要設施附近,一旦引發火災,後果不堪設想。

禁燒時間及範圍。2019年9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遵照“一堵三疏”、“疏堵結合”的工作原則和“全域、全時段、全面禁燒”的工作要求,全場範圍內全面禁止秸稈露天焚燒。

三、秸稈處置辦法。按照上級關於秸稈綜合利用的有關要求,由管理區、作業站、種植戶採取秸稈還田、牲畜飼養、打包離田等方式進行處理。

四、落實主體責任。農場行政區域為一級網格,責任主體為農場黨委;管理區、場直社區等單位行政區域為二級網格,責任主體為管理區、場直社區黨委 ;作業站、居民委等單位行政區域為三級網格,責任主體為作業站、居民委等單位黨支部。三級網格人員負責本區域內的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確保禁燒責任落實到戶、到人、到地塊。

五、如果出現焚燒秸稈情況,根據《黑龍江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由於種植戶對農產品收穫後的秸稈未綜合利用致使他人露天焚燒的,由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按照“誰燒罰誰,燒誰罰誰”的原則,對有焚燒當事人的,可以對焚燒當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沒有焚燒當事人的,由農業經營主體(種植戶)承擔責任,可以對農業經營主體(種植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尚不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違反禁燒規定的種植戶,取消第二年土地承包權。

六、加強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舉報、投訴各種違規焚燒秸稈行為。農場設立火點舉報電話,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公告自即日起實行。

舉報電話:0469-4986507

二九一農場秸稈綜合利用(禁燒)辦公室

2019年9月15日

圖文: 農場秸稈綜合利用(禁燒)辦公室

審核:王寧剛 劉雪媛

致全场居民、种植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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