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在貴港就醫,門診診查費這麼收才合理!

個別門診診費過高?

看檢查結果再次收取門診診查費?

以後這麼收費才合理哦

定了!在貴港就醫,門診診查費這麼收才合理!

自治區醫保局印發了《關於規範我區公立醫療機構門診診查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門診診查項目的內涵,規定從2019年11月15日起,對門診診查中需要檢查的患者,拿到檢查結果後繼續由同一醫生查看並提出治療方案的,不得再次收取門診診查費;同時還對紙質病歷、就診卡、簡易(便民)門診診查等收費進行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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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患者看專家門診為例,

之前患者就診時要先交30元專家門診診查費,

如果要做檢查的,

有的醫院又要患者再交30元讓醫生查看結果,

一共要60元才能完成一個診療過程。

規範後患者就診、檢查、

繼續找同一個醫生看結果,

只交一次診查費30元即可,

這樣,

又減輕了患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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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一、 普通門診診查費、專家門診診查費項目內涵應包含如下內容:

相應級別的醫師提供的門診診療服務,含初建病歷(電子或紙質病歷),核實就診者信息,就診病歷傳送,病案管理,詢問病情,聽取患者主訴,病史採集,進行一般物理檢查,簡要地向患者或家屬告知病情,開具檢查單,依據檢查結果做出門診診斷,根據病情提供治療方案(治療單、處方),並按規範書寫門診病歷等。

門診注射、換藥、針灸、理療、推拿、血透、放射治療療程中以及由醫生指定在院內換號診斷、取化驗及各種檢查結果不再收取診查費。具有相應資質的營養師提供營養風險篩查及營養狀況評估、營養諮詢服務,不得與診查費同時收取。

患者當次門診需要進行檢查,繼續由同一醫生看檢查結果的(含提出治療方案),只收一次門診診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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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患者就醫過程中需使用紙質病歷手冊的,初診建病歷及病歷手冊收費合計每份最高不超過0.5元

患者在醫院首次辦理就診卡時,不得收取工本費;對患者原因造成就診卡丟失、損壞等需要重新辦理的,可按每卡最高不超過2元的標準收取工本費。

三、簡易(便民)門診診查費按每次最高不超過2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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