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不再征收个税 财政部为你省了多少钱?

对中国大部分家庭而言,房子一般都会留给儿女等直系亲属,目前房屋过户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买卖。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及操作流程,所需要缴纳的相关费用也各不相同,而今天财政部与税务局发布的一则公告,则与赠与房产所需缴纳费用息息相关。

房产继承不再征收个税 财政部为你省了多少钱?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免收个税

自从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后,6月25日,为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有关政策衔接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公告,对个税法2018年修改前部分原按“其他所得”的征税项目进行了调整,并对直系亲属转让房产等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进行了明确。

《公告》解读: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等直系亲属,以及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者、法定继承人等情况,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

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四、个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文件或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5〕64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1995〕351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第二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三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27号);

(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二条;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

(八)《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三条;

(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1项、第2项;

(十)《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第一条第(二)项第3点第二段;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第二条;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6月13日

新政为你省了多少钱?

此前,我们都一度认为把房屋以“超低价”卖给子女,和赠与、继承过户的高额税费对比显得更为划算,但今年开始,财政部税务总局接连出台便民新政,

将房产留给子女,最低的方式不再是买卖,而是继承和赠与

房产继承不再征收个税 财政部为你省了多少钱?

对于房产的无偿赠送,《公告》有指出: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为“偶然所得”,缴纳20%税率。以一套面积100平米,价值200万的房屋为例,无偿赠与和买卖两种方式,哪种缴纳的税费更少?如果是买卖,购买方主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缴纳比例为1.5%);印花税(购房支出费用的0.05%)。这两个主要税种,买方需缴纳3.1万元;如果是赠与,受赠方要缴纳4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直系继承的话,契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和个税上,统统免征,只需要支付个公证费而已,各地的公证费按照标的物的大小有所不一样,但大概在1%左右。那么,200万的房子,只需要2万就足够。

房产继承不再征收个税 财政部为你省了多少钱?

▶转赠房屋一旦销售,收取20%个税

如果父母健在,需要处理房产,赠与比交易继承更划算?显然不是的,赠与要比继承贵。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需要交纳约3%的税费,看起来也不算太高。200万的房屋,3%的税费,也就6万多元。

但有个遗留下来的问题,父母的房子交到你手上,你是打算一直住下去还是有一天会卖出去呢?假如你要卖房,还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巨大的卖出成本。比如说,赠予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都需要缴纳房款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这就是说,如果200万的房子原价卖出,光是个人所得税就要缴纳40万元。

所以,赠与节省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小钱,将来变现时的个人所得税才是大头。如果父母还在,想把房子给子女,考虑将来的变现成本,其实,通过买卖才是最最划算的。如果采取交易,也就是爸妈把房子卖给你的方式,税费相对复杂一些。

当然,每个地方的税费政策不一样,但可参考。以东莞市为例,自日前出台了二手房交易个税20%、总价2% 二选一政策之后,按2%算仅需要40000个税,但如果是获赠的,将来销售单个税一项就已高达40万元,是不划算的。

房产继承不再征收个税 财政部为你省了多少钱?

总结就是:如果父母健在,房子不考虑再次销售的,赠与比交易划算,因为减免了大部分税费;父母健在的,房子考虑再次销售的,通过交易比赠与划算。

公寓等商住产品还值得为孩子入手/投资吗?

基于种种特性和较高的交易成本,很多人对于公寓产品望而却步,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对于很多资金准备不充分的投资者而言,公寓的

低首付、低总价是初入资本博弈市场的最佳选择,利用银行杠杆,综合收益率相对于大部分理财产品来说要高一些,远高于贷款金额的租金回报可以形成一个稳定的现金流,能够有效提升家庭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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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图丨龙光玖龙玺

同时,作为商住两用产品,很多投资者往往忽略了公寓核心的居住属性,如果

投资产品位于核心区域范围内,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说,它们往往能够作为住宅产品的替代品出现,同时,政府限购政策与公寓产品、住宅产品的巨额差价能够保证这一优势的稳定性——至于产权年限,随着政策放宽,产权所有者可以通过较低价格延续产权,这对于许多具有超前意识的购房者而言早已不是问题。

房产继承不再征收个税 财政部为你省了多少钱?

区位,则不一定要选中心城区范围,首先价格差距是一个问题,其次是随着立体交通网深化布局,

东莞多条地铁线路的规划修建开通早就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区域规划,现今的“中心城区范围”已然从地理层面变成了人口密度层面上,挑选人口流量较大的区域入手是没错的。

综上所述,公寓产品显然是值得入手/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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