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壽險——一款被誤會的險種,內行人都在買

定期壽險——一款被誤會的險種,內行人都在買

雖然現在人們對生老病死的觀念有了長足進步,但在很多地方,特別是中小城市和偏遠地區,由於大家受習俗影響較深,很多人還是很忌諱死亡的話題(有生就有死,這是自然規律,誰都不能免俗),觀念方面的問題我們不討論。基於許多人的觀念問題,所以壽險,在國內是不怎麼受待見的險種,特別是定期壽險,光看名字就很容易讓人產生歧義。再加上定期壽險保費低,保險公司業務員也不太喜歡推薦(保費低相對應的就是佣金低)。

那麼定期壽險是怎樣的一種險種呢?它又好在什麼地方?下面我就展開給大家講講。

大家都知道,壽險是一款以人的身故為賠付條件的險種。按年限分主要有終身壽險和定期壽險。

終身壽險,不限保障期限,不管被保險人什麼時候死亡,受益人(一般是兒女)都能拿到一筆保額或者所交保費。是不是覺得挺划算的?當然,終身壽險自然有他的好。這裡不展開講,簡單聊聊。換位思考,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終身壽險也正因為有保障終身(人固有一死)的責任,所以,

終身壽險的保費和保額的槓桿比一般比較低。也因此,市面上所有保險公司的終身壽的賣點都不是保額,而是強調終身壽險的儲蓄功能。按照概率以及自然規律來講,很多人都是在年老力衰的時候,或者疾病、或者身體機能衰竭(無病身故)死亡,這是大概率。基於這個原因,如果購買了終身壽險,在積累到一定的時間後(一般是10年、20年、30年交),我們所交保費已經與保額的差別不大了,保險公司的賠付壓力就不大了。也就是說,我們每年所交的保費,實際上類似與存錢。但比銀行存錢好的地方在於,其一,交保費是強制性的,除非退保,但退保損失很大;其二,有保額,這在開始交保費的時候最明顯,如果有人交保費沒幾年就不幸身故,至少會有約定的高保額賠付;其三,保單的現金價值的增長利率會比銀行利率高一點點。

多說一句,很多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在推銷終身壽險的時候,往往會附加其他的比如意外、醫療或者重疾等險種,將一款保險產品搞成了綜合險。這雖然擴展了保障責任,但保費也會相應的水漲船高,這是其一;其二,很多消費者因為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並不瞭解自己的保險在哪項保障責任上具體有多少保額,這也給了某些保險公司混淆責任減少保額的情況出現。

定期壽險——一款被誤會的險種,內行人都在買

下面重點說說定期壽險。

定期壽險——顧名思義,就是在保單約定的期限內,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則保險公司向指定受益人(最好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保單上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按法律規定一般是與被保險人有關係的親人,比如兒女、妻子、父母等)給付保險金;如果保險合同到期,被保險人仍然生存,則保險公司不承擔責任,不退還保費。

一,保單約定了保障期限,有時間限制。

二,保障責任簡單,保障期內被保險人死亡,保險公司賠付保額;保障期內,被保險人沒有死亡,不賠不退費。

是不是很簡單?

從以上特點我們不難看出,定期壽險屬於消費型保險。而終身壽險因為遲早會賠付的緣故,所以屬於儲蓄型(返還)保險。這是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最大的區別。也正因為如此,定期壽險的保費會比終身壽險低很多很多,但保額可以做到足夠高,

即所謂的高槓杆。用最少的錢,獲取最大的保障。這不正好突顯了保險的本質意義嗎?

在美國,定期壽險是壽險市場的主流,很多美國人都會為家庭支柱購買足額的定期壽險。然而在我們國家,由於消費者認知誤會以及保險業務員推廣原因,很遺憾,這樣一款優秀的險種在我國保險產品中的佔比卻一直很低,看下錶:

定期壽險——一款被誤會的險種,內行人都在買

客觀原因我們不談。

如果你不想因認識原因給負重前行的自己在某個時間段有安全感,那麼定期壽險就是最好的產品了。這也是網絡上某些保險業務員宣傳的真正體現愛與責任的一款險種。(別笑,真的)

前面說了,定期壽險的最大優點就是低保費高保額,所以最適合投保的人群就是身負家庭責任的成年人。正在努力俯身前行的拼搏創業者還是高收入者,他們往往肩負了很大的家庭責任,很多還有房貸、車貸或生意貸,定期壽險可以減輕心理負擔,不再有後顧之慮,即便天有不測風雲也不會給家庭造成更大傷害;即便是高收入者,他們的責任都在,高收入意味著創造價值的能力高,身價自然高,當然也需要給自己的身價更高的保額。

總有人在定期壽險的“消費”性上有小心思,認為一年交幾百元保費而自己活的好好的,最後卻錢沒了,認為不值。我不想批駁誰,但你要非這麼計較,那由著你好了。明天是什麼情況,沒人知道。假如有事呢?一個家庭的頂樑柱不幸去世,家裡的房貸車貸由誰來還?配偶子女由誰來照料?年長的父母由誰來贍養?這些費用從哪裡來?想清楚這些問題,相信你也就不會計較這點保費了。

第二,定期壽險的投保相對於其他險種比如重疾險、醫療險來說,健康告知少,一般情況下,核保較容易通過。(又要多說一句:保險真不是隨便買,是交錢投保,保險公司給不給承保還真不一定。)

說重點。說了這麼多,那麼定期壽險到底怎麼選擇呢?

首先,當然是保險責任了。定期壽險的保障責任比較簡單,往往只有身故和全殘責任,有些產品只有身故責任,選擇時注意看清楚是否有全殘責任

其次,就是保障年限。這也是定期壽險的真正意思,不是字面意思(笑哭)。定期壽險的保障有固定年限(比如10年、20年或30年),或者是保障到某一年齡為止(比如至60週歲、70週歲等)。保險期長短的選擇取決於家庭責任的承擔年限,比如房貸還款期限為30年,那麼保險期限應不少於剩餘還款年限。個人推薦購買到60歲,因為一般到60歲時,兒女已經成年,房貸基本也已還清。

再有就是保額的考慮了。定期壽險的保額最好與被保險人承擔的家庭責任掛鉤,因此保額應以至少覆蓋10年的家庭日常支出費用+房貸、車貸等負債+父母贍養費用+子女撫養教育費用來考慮

最後就是保費。定期壽險最大的特性就是槓桿高,因此在滿足上面條件的前提下,當然是越便宜越好,最好是同樣保額多選幾款,選最便宜的。

後話:

人生在世,不怕一萬,就怕萬,也極少有人做到身後了無牽掛。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有自己應盡的家庭責任。天道難測,死亡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沒人能預知風險何時降臨。但我們可以提前做好規劃,為家庭的頂樑柱配置足額的定期壽險,留愛不留債。萬一風險不幸降臨,自己的離開,能讓家人好好活下去,這不正是保險愛與責任最好的體現嗎?

定期壽險——一款被誤會的險種,內行人都在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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