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來了!《溫州市榮譽市民條例》創造三個“第一”,還有四大“禮遇”!

以人大立法推動榮譽市民工作,激勵和褒獎為溫州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市外人士。今天下午,在市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500多位市人大代表表決通過了《溫州市榮譽市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施行。這意味著,

溫州授予榮譽市民工作將進入有法可依的時代。

該《條例》的立法工作,創造了三個第一——

  • 我市地方立法史上第一部以代表聯名議案為母本起草的地方性法規;

  • 第一部由市人大專門委員會牽頭起草的實體性地方性法規;

  • 第一部經市人代會審議通過的實體性法規。

這些“第一”彰顯了溫州科學立法、開門立法、為民立法的民生底色。

榮譽市民授予每兩年舉行一次

對象擴大至在外入籍的溫州人

獲得者可享四大禮遇

“《條例》的制定是對榮譽市民授予工作的充實和優化。”市人大民宗僑外委主任委員金傳順告訴記者,以往的授予對象主要集中在外國人和華僑,這次將“溫州一家人”的範圍擴大至在外入戶籍的溫州人,並對權益保障、授予週期等諸多方面做了明確和規定,具有溫州地方特色。比如,在授予對象上展現了溫州開放包容的城市形象;在授予條件上體現了溫州的城市定位和未來發展方向。

翻看《條例》,記者發現這部法規規範了榮譽市民授予的全環節全過程工作,涵蓋了適用對象、授予條件、授予程序、授予儀式、禮遇規範、宣傳服務、終止稱號等內容。

《條例》不分章節,共計16條1600多字。其中明確授予對象為對本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外國人、港澳臺同胞、華僑及其他不具有溫州戶籍的市外人,確定了可以推薦授予的8個方面具體條件。如在制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保護生態環境和開發、利用資源等方面提出重要意見建議或提供重要信息,產生重大經濟或者社會效益;在發展本市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旅遊等事業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條例》尤其著眼於服務溫州“兩區”建設,將對本市創新發展、招商引資、招才引智、對外交流合作、提升國際化水平和提高知名度、美譽度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溫州市外人士列入授予範疇。

同時,為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在本市公益事業、慈善事業、志願服務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在本市搶險救災、見義勇為等事蹟特別突出的”和“為維護海外本市公民和機構的生命財產安全、合法權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也納入授予條件裡。

《條例》還明確授予工作一般每兩年舉行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適時授予,並確定了被推薦者本人同意、組織推薦、部門初審、市人民政府全面審核、名單公示、提出議案,市人大審議、決定、公告,以及舉行儀式,頒發證書、獎章等程序。

值得一提的是,被授予榮譽市民稱號的獲得者可享有四大禮遇——

  • 應邀參加本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

  • 在溫州客運口岸出入境時,主管部門根據有關單位的申請依法給予通關的便利;

  • 在醫療保障、子女教育、公共服務等方面享受本市規定的相關待遇;

  • 以及本市規定的其他禮遇。

為提升榮譽市民的自豪感、榮譽感,產生良好的帶動示範效應,《條例》還確定了設立榮譽簿等載體,記載、展示榮譽市民及其事蹟,並進行宣傳報道。

此外,明確榮譽市民稱號為其獲得者終身享有,要求榮譽市民珍視並保持榮譽,且設立了稱號撤銷和放棄的終止條件及其機制。已獲得榮譽市民稱號的獲得者,同樣適用本《條例》。

而為了適應“到訪本市的外國友好城市行政首長、議會議長以及國際知名人士等”榮譽市民授予對象的特殊性,順應國際慣例,《條例》規定了適當的機動程序。

“《條例》注重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突出提升榮譽市民尊榮感和規範評選程序,內容更加多元,職能分工更加明確,推薦主體更加廣泛,評選程序更加規範。”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王旭東表示,決定授予榮譽市民稱號是法律賦予人大常委會的一項重要職能,制定《條例》是規範人大依法履行職能的制度保障,是對推進人代會立法的有益探索。

“這是吸引全球優秀人士

共建溫州的暖心舉措”

“感受到了這座城市對我的認可,

歡迎我並把我當作家人”

“希望條例正式出臺後,

能為溫州高質量發展凝聚更大合力”

為何對榮譽市民授予工作進行立法?

時間倒回一年前。在市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浙江光正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永謙等14名市人大代表聯名提出《關於制定溫州市榮譽市民條例的議案》。他們認為,雖然溫州在2006年和2007年相繼出臺了榮譽市民的授予辦法和實施細則,但評選還不夠常態化,在時間間隔和評選人次上比較隨機。

“在溫州,獲得榮譽市民稱號的有22人,而在寧波等地,獲此殊榮的有百多號人。”在張永謙看來,一方面,隨著時代的發展,授予辦法和細則的個別條款的侷限性、滯後性逐漸顯現;另一方面,溫州是中國民營經濟發展的先發地與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民間對外交往頻繁,溫二代、溫三代等溫州人後裔在外入籍人數眾多,為鼓勵他們回鄉建設,適時就榮譽市民的授予制定一部具有溫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規,有其必要性。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市人大常委會把制定《溫州市榮譽市民條例》列入2019年立法計劃。2月底,市人大民宗僑外委組成起草小組,赴廈門、福州、寧波等地借鑑先進經驗,考察學習榮譽市民立法相關工作。在代表議案的基礎上,廣泛徵求意見,數易其稿,形成《條例(草案)》。之後,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再次開展立法調研,對法規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

這份經市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後提請人代會審議的法規草案,凝結了多方心血。每次的審議現場,討論氣氛熱烈,與會人員圍繞條例逐字研究,反覆斟酌,甚至不放過一個標點符號。

“16個條文,短小精悍,精準精煉,實用管用。在制度設計上有很強的操作性。”市人大代表、浙江嘉瑞成律師事務所主任童洪錫如是說。

當天下午,得知《條例》表決通過的意大利友人、溫州商學院廣播節目策劃教授Bonino Gabriella(博尼諾·加博列拉,中文名唐雲)和記者分享了她的感受:“身為‘榮譽市民’的我特別感動,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這座城市對我的認可,歡迎我並把我當作家人。這份榮譽會一直激勵著我,講好溫州故事,向意大利同胞多多推介溫州,為兩地文化交流貢獻微薄之力。”

同獲榮譽市民稱號的市人大代表、奔騰激光總經理吳讓大也深有同感,他說對溫州的歸屬感大大增加了,“這是吸引全球優秀人士共建美麗溫州的暖心舉措,將吸引更多人才來溫創業,紮根溫州,回報溫州!”

授予傑出市外人士榮譽市民稱號,是國內外各大城市的通行做法,體現了一座城市對外來人士的認同與褒獎,表達出城市價值觀念的發展趨勢和文明導向。作為溫州授予市外人士的特殊榮譽,“榮譽市民”的條例制定意義非凡。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葉建平表示,

制定法規是助推溫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助力溫州擴大開放、深化改革的現實需要,“‘榮譽市民’這份影響力事業、吸引力工程將有助於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譽度,進一步擦亮‘世界溫州人’金字招牌,加強內外交流,吸引更多人瞭解溫州、融入溫州、服務溫州。”

匯聚民意,集中民智。《條例》的誕生開啟了溫州地方立法的嶄新序幕。市人大代表、浙江中辛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千里這樣期待:“希望條例正式出臺後,能夠儘快落實相應配套的實施細則,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地執行,為溫州高質量發展凝聚更大合力!”

資料:溫州日報

記者:王民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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