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嚴禁各地自行對企業社保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


新華社長春4月14日電(記者段續)記者從吉林省委省政府瞭解到,為進一步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吉林要求各地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對穩定就業的參保企業返還50%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嚴禁各地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

疫情為一些民營企業帶來很大困難。為助力企業發展,吉林省進一步細化了降低企業稅費成本的實施方式,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以依法延期繳納。

吉林省還將結合國家政策法規及自身實際,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將小微企業貸款基礎資產由單戶授信100萬元及以下,放寬至500萬元及以下。

此外,吉林省還要求各地、各部門預留年度政府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最大程度幫助小微企業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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