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生活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切實改善民生,成都市印發了
《關於做好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
臨時生活補助發放工作的通知》,
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
可申領臨時生活補助。
如何申領,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接著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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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補助的範圍?
2020年1月1日後下崗失業的、在我市登記失業持續三個月及以上、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且失業登記前有用人單位繳納3個月及以上失業保險費記錄、申請補助時仍未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以下人員:
(一)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人員;
(二)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三)女性年滿40週歲、男性年滿50週歲及以上的人員。
2 辦理失業登記的渠道有哪些?
1.失業人員可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平臺(http://12333.gov.cn),點擊“就業創業-失業登記辦理”。
2.登錄成都市人社局官網,點擊“個人服務—個人就業網上經辦”登陸後辦理。
3.關注“成都市就業局”微信公眾號,點擊“成都就業 助你前行—失業登記”認證辦理。
4.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服務場所現場辦理。
3 補助的標準是多少?
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的臨時生活補助一次性發放,標準為20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4 補助如何申報?
申請人持上述申請材料向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區(村)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提出申請;所在社區(村)未設立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的,直接向所在街道(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提出申請。
社區(村)公共就業服務平臺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通過 “四維信息系統”校驗和錄入相關信息。校驗未通過的,不予受理,並當面說明原因;對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資料齊全且校驗通過的,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公示和初審工作,並上報街道(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複核。
5 補助申報材料有哪些?
符合補助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證》;
(二)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人員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常住地)民政部門出具的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證明材料;
(三)殘疾人員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四)本人社會保障卡;
(五)本人填寫的《成都市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臨時生活補助申請表》。
6 補助的時限是多久?
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如國家和省市出臺有關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臨時生活補助的新規定,則按最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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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成都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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