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法院:夜間審判保復工,訴訟服務“不打烊”

3月30日晚19時許,窗外已是萬籟俱寂,平利法院第一審判庭卻是燈火通明。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現在開庭”打破了法院審判樓的寂靜,一場關乎六人的合夥協議糾紛案開始了審理。

為何案件會在夜晚開庭審理?由於本案當事人均為平利客運班車運營合夥人,其中五人均為客運司機。如果開庭定在正常上班時間,一方面,全體合夥人參與庭審會導致該線路客車全部停運,務必會影響百姓外出辦事、復工出行;另一方面,車隊前期受疫情影響,本就收入微薄,若整條線路停運一日會導致收入雪上加霜。平利法院大貴法庭考慮案件實際情況,決定安排夜間開庭,以更好保障當事人在順利行使訴訟權利時車隊收入不受影響,保障村民乘車出行不受影響。

庭審活動在法警隊的全力配合下圓滿完成,當庭審結束,已經是晚上21點15分了。雙方當事人及委託代理人井然有序離開審判庭時,紛紛為合議庭法官豎起大拇指,“感謝法官犧牲休息時間,為我們開庭解決糾紛!”

2020年註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受疫情影響,社會經濟受創,群眾收入下滑。從巡回法庭到微信調解再到夜間審判,為最大限度推動復工復產,促進群眾增收,大貴法庭充分靈活運用“多快好省”辦案工作法,延伸了訴訟服務空間更延長了訴訟服務時間,切實做到訴訟服務“不打烊、不打折”。

(通訊員 陳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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