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餐飲業剛復工 就有人醉酒駕車了——伊通法院對醉駕行堅決為說不!

本應和諧融洽的好友聚會,卻讓徐某、許某、張某三人分別成為了被告人。這不,疫情還未結束,餐飲業剛剛復工,這三人就藉機開始酒駕。近期,伊通法院公開審理宣判了三人的危險駕駛案。

徐某、許某、張某三人均系近期被公安機關查獲的醉酒駕駛者。查獲時三人血液中乙醇含量都達到174—194mg/100ml,屬醉酒駕車。

三名被告人屬醉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均構成危險駕駛罪。伊通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認罪表現,對多名被告人依法分別判處1—3個月拘役,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2000元不等。三名被告人當庭均表示認罪認罰,希望從輕處理。

聽說餐飲業剛復工 就有人醉酒駕車了——伊通法院對醉駕行堅決為說不!

聽說餐飲業剛復工 就有人醉酒駕車了——伊通法院對醉駕行堅決為說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將醉酒駕駛列入犯罪行為:“違反交通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司機一滴酒,親人兩行淚。無數血淋淋的交通事故的發生警示我們,醉酒駕駛不僅危害交通安全,也給自己和家人、社會帶來不良影響。

聽說餐飲業剛復工 就有人醉酒駕車了——伊通法院對醉駕行堅決為說不!

伊通法院通過對危險駕駛案件適用速裁程序縮短審理期限,提高了司法效率,警醒大眾引以為戒,對醉駕行為堅決說不,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共同營造良好的出行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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