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事無小事 清官能斷家務事——執行法官巧結返還彩禮案

娶媳婦,過彩禮是民間社會長久以來的傳統風俗。可到夫妻離婚之時彩禮返還便成為了一個較難解決的問題,此類民間糾紛也是基層法院受理的典型案件類型之一。如何在依法執行這類具有家庭色彩的民事案件過程中使雙方當事人的矛盾得以徹底化解,成為了探索人文司法道路上的新的難題。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張法官最近便受理了一件這樣的執行案件。

原告高某在2018年與被告田某某訂婚、結婚時共給付彩禮款8萬元整。雙方結婚不到一年,因為家庭矛盾從而產生糾紛,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訴至法院離婚。經伊通縣法院判決雙方正式離婚,且田某某需返還高某彩禮款兩萬元。

百姓事無小事 清官能斷家務事——執行法官巧結返還彩禮案

被執行人在收拾衣物時當場交付彩禮款

但判決生效後,田某某卻一直未將兩萬元的彩禮款返還給原告高某。高某來到伊通法院執行局申請對田某某強制執行。案件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局張法官向當事人田某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並傳雙方到法院進行聽證。此時,高某與田某某已由成婚時的愛,轉變成了分別的恨,情緒都比較激動。張法官在聽證中瞭解到,被執行人田某某長期未返還彩禮款是因為其還有大量的生活物品存放於婚時的住所還未取回,可是擔心高某此時情緒激動而不敢上門去取。

在聽證結束後,張法官意識到被執行人的請求看似是家庭瑣碎的小事,但是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百姓的“家務案”更是要用心處理。此類案件解決的關鍵就在於妥善處理每一個帶有家庭色彩糾紛的細節,張法官相信處理好這些細節問題,案件一定能夠在雙方滿意的情況下順利執結。

張法官便進一步開展了對雙方的勸解工作,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開始化解雙方心中的怨恨,用人文司法的情懷熄滅雙方的怒火。“夫妻一場,好聚好散”,在法官多次勸解後,高某同意田某某取回生活物品,田某某也願意將兩萬塊錢的彩禮錢如數返還。

百姓事無小事 清官能斷家務事——執行法官巧結返還彩禮案

被執行人在法官見證下收拾生活物品

10月30日,在法官和執行幹警的見證下,被執行人田某某到達高某家中悉數取回了自己的生活物品及衣物,並當場將兩萬元的彩禮錢全部還給了高某,至此這件“家務案”得到了順利執結。

百姓事無小事 清官能斷家務事——執行法官巧結返還彩禮案

申請人清點彩禮款

百姓事,無小事。司法工作的目的不只是在於結案本身,而是如何在使案件執結的同時定紛止爭,使百姓更具幸福感和獲得感。法院只要情繫於民,利謀於民,權用於民,也能夠巧斷家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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