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城市更新十週年十大關鍵詞⑨:更新單元劃定


東莞市城市更新十週年十大關鍵詞⑨:更新單元劃定

東莞市城市更新十週年十大關鍵詞⑨:更新單元劃定

伴隨著東莞市城市更新如火如荼發展之勢,繼2019年3月《東莞市城市更新政策白皮書》發佈以來,東莞市密集出臺實施諸多城市更新新政,旨在規範、促進城市更新健康、有序發展。鑑於此,我們梳理彙編形成《東莞市城市更新政策白皮書(增補版)》,內容涵蓋東莞市城市更新新政以及對相關新政的專業解讀,以饗讀者。

東莞市城市更新十週年十大關鍵詞⑨:更新單元劃定

關鍵詞⑨:更新單元劃定

自2009年12月16日東莞市人民政府印發實施《東莞市“三舊”改造實施細則(試行)》(東府〔2009〕144號)以來,迄今為止,東莞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工作已歷十年。十年期間,東莞市城市更新工作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改造成效,城市更新已然成為東莞市提升城市品質的重要方式之一。

十年回眸、東莞蝶變,在“三區”疊加的今天,東莞市城市更新已經邁入新的發展階段,城市更新將繼續發揮其在拓空間、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本期為讀者推送東莞市城市更新十週年“十大關鍵詞”之【關鍵詞九:更新單元劃定】,以期為讀者介紹十年期間東莞市城市更新的發展與變革。

更新單元劃定是2018年東莞市城市更新政策變革的重點舉措之一,也是決定東莞市城市更新參與者實質收益的重要一環,還是政府規劃管控、統籌更新工作的重要抓手,更是開展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要前提。更新單元劃定,一方面,作為東莞市城市更新四級規劃管控的關鍵一級,上接鎮街城市更新專項規劃,正面落實政府的公共利益要求,下承具體城市更新單元的範圍、方向等要素,直接關涉市場主體未來可收“蛋糕”的“尺寸、厚薄”;另一方面,作為城市更新單元前期工作的重要一環,更新單元劃定還是項目正式納入改造的重要節點。


一、更新單元劃定的地位

東莞市人民政府於2018年8月15日印發的《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改革全力推進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質的意見》(東府〔2018〕102號,以下簡稱“102號文”)提出,建立“全市城市更新專項規劃—鎮街城市更新專項規劃—更新單元劃定—前期研究報告”的四級規劃體系,更新單元劃定作為其中第三層級的規劃,實際對標控制性詳細規劃。根據2019年5月7日印發實施的《東莞市城市更新單一主體掛牌招商操作規範(試行)》(東府辦(2019)29號),更新單元劃定是單一主體掛牌招商改造模式中前期工作的核心內容之一。這兩份政策中有關“更新單元劃定”的規定實際彰顯了更新單元劃定工作“一體兩面”的特點——更新單元劃定工作身兼過程與結果的雙重色彩,前期工作中的更新單元劃定工作完成的結果即為更新單元劃定方案通過審批。


二、更新單元劃定的內容

更新單元劃定方案由政府統籌編制、報批,主要提出單元改造目標,明確更新範圍、更新方向,依據上層次規劃提出應在單元內配建的公共設施的內容、用地規模、建設主體和移交方式等要求。為規範東莞市範圍內所有更新單元劃定方案的編制、申報和審查工作,細化102號文中有關規劃管控的目標與要求,東莞市自然資源局於2019年4月10日發佈了《關於印發的通知》(東自然資〔2019〕144號),該工作指引明確單元劃定包括劃定拆除範圍、確定更新方向、明確更新模式、計算建設規模、制定公共設施捆綁責任等內容,以上內容將落實到單元劃定圖則進行剛性管控,作為掛牌招商的前置條件,且所有更新單元正式實施之前必須完成更新單元劃定工作


三、更新單元劃定的程序

更新單元劃定方案由鎮政府(街道辦)、園區管委會負責組織編制,並委託具備乙級及以上規劃資質的單位承擔具體的方案編制工作;更新單元劃定方案上報市自然資源局前,須經各園區、鎮(街)黨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或城建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更新單元劃定方案上報市自然資源局後,由市自然資源局委託第三方機構對更新單元劃定方案進行校核並出具校核報告。此後,市自然資源局將更新單元劃定方案函發給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審查,並組織召開部門集中審查會。審查通過後由園區管委會、鎮政府(街道辦)對更新單元劃定方案進行批前公示。經部門集中審查同意並完成批前公示的更新單元劃定方案,將由市自然資源局上報市政府審批;其中,按控規實施的更新單元劃定方案將直接由市自然資源局批准。更新單元劃定方案獲批後,更新單元劃定圖則將予對外公告。


【本文由建緯東莞城市更新業務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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