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檢察院依法對谷明聰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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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2019年10月16日,經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交辦,永嘉縣人民檢察院對永嘉縣公安局甌北派出所協警管理大隊原副大隊長谷明聰(協警)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偵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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