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永嘉縣檢察院依法對原南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葉少軍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
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葉少軍原系永嘉縣南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2017年5月至2018年間,他擔任永嘉縣南城街道中塘片區徵地政策處理領導小組政策攻堅組副組長,主要負責永嘉縣南城街道前三村、中興村中梁20號地塊前期工作及徵地補償等政策處理工作。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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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9 08:45:13 永嘉檢察
4月17日,永嘉縣檢察院依法對原南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葉少軍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
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葉少軍原系永嘉縣南城街道黨工委副書記,2017年5月至2018年間,他擔任永嘉縣南城街道中塘片區徵地政策處理領導小組政策攻堅組副組長,主要負責永嘉縣南城街道前三村、中興村中梁20號地塊前期工作及徵地補償等政策處理工作。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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