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 他被終身禁駕

“喂,是法官嗎?我是您2018年辦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馬某。我剛剛刑滿釋放,想重新考駕駛證,卻被告知終身禁考了。這是為什麼啊?”日前,杭州市蕭山區法院接到一通特殊的諮詢電話。回憶起該案後,法官不禁感慨:“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事情要從2018年春節說起,馬某飲酒後駕駛小型越野客車,沿蕭山區某省道行駛時,與行人湯某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馬某駕車逃離現場,但很快被警方抓獲。同日,湯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2018年8月,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馬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酒後駕駛機動車,造成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鑑於馬某在庭審中自願認罪,且與湯某家屬達成了刑事和解協議,法院最終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3個月。

  馬某刑滿釋放後,想重新考取駕駛證,然而,發生了文章開頭一幕。對此,法官告訴馬某:“你因交通肇事獲罪時,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了機動車駕駛證,並明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聽了法官的解釋後,馬某悔恨不已。

  法官說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本案中,馬某既在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又於肇事後逃逸,導致他要承擔現在的後果。

  法官提醒,很多人只知道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是違法的,卻不知酒後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將被終生禁止考取駕駛證。大家應以此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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