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開門,下車,看似平常的動作,
稍有疏忽便有可能會引發致命事故
隨意開車門致人死亡
事發過程: 7月14號,張家口警方公佈一起開車門致人死亡交通事故。一男子隨意將車停在非機動車道後離開,後座妻子突然打開左側車門,將一輛電動車碰倒,騎車人倒地送醫後搶救無效死亡。
處罰結果: 雖然事故主要是由於妻子開門導致的,最後經認定夫妻二人需要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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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件責任認定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乘坐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在機動車道上不得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
而按照交警處理類似事故的慣例,若發生交通事故,一般分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責任判定:
① 車輛違規司機及乘客需負全責;
② 司機未盡義務負主要責任;
③ 乘客不顧勸阻強行開門需負主要責任;
④ 無違規盡義務需明確另一方的責任。
這類事件並非孤例,因開車門發生的事故,不勝枚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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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式開門法
開車門導致的事故,不論是駕駛人還是車上的乘客,都要負擔事故的相應責任。
所以,如何正確開車門,防患於未然,也是每一位駕駛人及乘客應知應會的常識,下面就給大家普及一下,今天的重點內容:荷式開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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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開門殺”,還要注意以下訣竅
☑ 駕駛人要靠道路右側停車,停車時距路緣石20~30cm,除駕駛人外,車上其他乘員要從右側下車。
☑ 駕駛人注意提醒乘客,尤其是後排乘客,在看清車輛周圍來往行人和其它車輛情況,確認安全後才可開門下車。
☑ 騎車人、行人在經過路旁停放的車輛,尤其是剛停下的車輛時,切記要保持一定的橫向距離,防範車門突然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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