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711證券簡稱:京藍科技公告編號:2020-034

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決議。

3、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4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0年4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3、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

4、召開方式: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召開

5、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主持人:董事長楊仁貴先生

7、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情況如下: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範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本次會議作出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經過合併現場投票結果,各項議案的表決結果如下:

議案1.00《關於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議案1.01《關於為中科鼎實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向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

議案1.02《關於為京藍沐禾節水裝備有限公司向北京創飛商業保理有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

議案1.03《關於為京藍沐禾節水裝備有限公司向廊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安支行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

議案1.04《關於為京藍沐禾節水裝備有限公司向包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

議案1.05《關於為京藍資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的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華城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齊波、龔瑩

3、結論性意見: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貴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會議的人員資格、本次會議的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法律意見書;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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