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意大利人伽利爾摩·馬可尼實現了人類歷史上首次無線電通信。從此,人類打開了無線電世界的大門。
伽利爾摩·馬可尼(1874-1937)
當時的無線電報機,採用的是火花隙式發射機(spark-gap transmitter),傳輸的信號內容,是摩爾斯電碼。
這種無線電報機不能同時接收和發送。所以,收發電報速度慢,效率低下。
正在“聽”電報的電報員
與無線電報業務同步發展的,還有無線電廣播業務。這是無線技術的又一個重要應用。
世界上第一個廣播電臺
隨著地球上的廣播和電臺數量不斷增加,無線干擾變得越來越嚴重。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開始介入,對無線廣播進行管制,對無線電頻率使用進行統一管理。
20世紀70年代,蜂窩移動通信開始興起,同樣沒有逃過頻譜授權制度。
當時,在美國,負責對頻譜進行管理授權的,是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FCC的標誌
進入80年代後,隨著微電路和數字信號處理等技術的迅速發展,無線技術突飛猛進,新的無線設備不斷被髮明出來,新的移動通信標準也不斷出現。但是,受限於頻譜授權制度,這些新設備新技術的研發受到嚴重製約。
這個時候,一位關鍵人物出現了——他就是邁克爾·馬庫斯(Michael Marcus,後來被稱為“WiFi教父”)。
馬庫斯當時只是FCC的一名普通工程師。
有一天,他向他的領導提了一個建議:希望可以規定一些未授權頻譜,開放給行業使用,並適當增加這些未授權頻譜設備的發射功率,使之可以覆蓋幾十到幾百米的範圍。如果這樣做,將有利於激勵科技企業做出更多的創新,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
FCC採納了他的建議,並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不過,得到的是完全不負責任的反饋:
只要不佔用我的頻段,隨便你們怎麼玩!
是的,當時頻段資源已經被擠佔得很嚴重了,誰也不想把自己手上的頻段放出來。
最後,FCC只能從僅有的空餘頻段中釋放出三個不受歡迎的“垃圾頻段”。這些頻段,就是我們現在經常提到的ISM頻段。
這些頻段主要是開放給工業、科學、醫學三個領域使用,屬於Free License(免費授權),所以也稱為“非授權頻譜”。
在設備發射功率方面,FCC規定這些新免授權頻段的設備發射功率可達到1W。
誰也沒有想到,就是這1W,成就了今天的WiFi,藍牙,ZigBee等各種短距離通信技術。
當時,為了避免設備間干擾,FCC要求這些新免授權頻段的產品使用擴頻技術。
所謂擴頻技術,就是傳輸信息所用的帶寬遠大於信息本身帶寬,在發射端以擴頻編碼進行擴頻調製,在收端以相關解調技術收信息。擴頻技術最早應用軍事領域,具備高可靠性,高保密性而且不易受到干擾的特性。
FCC新規推出之後,獲得了行業的廣泛歡迎。但是,就在大家埋頭髮展的時候,新的問題出現了——
整個產業內,沒有統一的標準。
當時很多無線產品設備商們,都是各自開發自己的專用設備,誰也不鳥誰,不同廠家之間的設備根本無法兼容。
1988年,美國NCR公司想利用未授權頻段來做無線收款機(NCR是世界上最早做機械式和電動收款機的一家公司,後來被AT&T收購)。於是,就找來了他們研發部門的工程師Victor Hayes,問他這事該怎麼辦?
Victor Hayes
Victor Hayes非常有前瞻性,他認為,必須先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然後,Victor Hayes就聯合貝爾實驗室的另一位工程師Bruce Tuch找到IEEE,希望建立一套通用的未授權頻譜標準。
IEEE,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
於是,90年代初,IEEE成立了著名的802.11工作組,由Victor Hayes擔任主席。
與此同時,1991年,NCR的工程團隊和其合資夥伴AT&T在荷蘭Neuwegein開發出了WaveLAN技術。這項技術被認為是Wi-Fi的雛形。
那麼,是不是NCR就是Wi-Fi的發明人呢?並不是。
就在NCR在搗鼓WaveLAN的時候,澳洲政府的研究機構CSIRO也發明了一種無線網技術。具體的發明人,是悉尼大學的John O'Sullivan和他的小組。
Dr John O'Sullivan
1996年,他們成功在美國申請了技術專利,專利號是US Patent Number 5,487,069。(後來為了這個專利,還打了一場官司。)
1999年,IEEE官方定義802.11標準的時候,選擇並認定了CSIRO發明的無線網技術是世界上最好的無線網技術,因此吸納為Wi-Fi的核心技術標準。
終於,IEEE802.11的標準版本:802.11b(工作於2.4GHz頻段)和802.11a(工作於5.8GHz頻段),分別於1999年12月和2000年1月獲得批准。
就在工作組忙於確定標準的同時,Intersil、3Com、諾基亞、Aironet、Symbol和朗訊這6家公司,共同組成了無線以太網路相容性聯盟(Wireless Ethernet Compatibility Alliance,縮寫為WECA)。
WECA成立的目的主要是對不同廠家的產品進行兼容性認證,實現不同廠家設備間的互操作性。
聯盟成立之後,為了便於市場推廣,大家商量打算換一個響亮的名字,例如“WECA可兼容”、“IEEE802.11b兼容”等。但是,這種滯澀的術語很難讓人們脫口而出。為了這事,WECA還專門諮詢了品牌專家,品牌專家給了他們很多建議,比如叫“FlankSpeed”,“DragonFly”等等。
最後,“Wi-Fi”這個名字勝出。
之所以叫“Wi-Fi”,是因為它聽起來有點像“HiFi”,這容易讓人聯想到不同廠家的CD播放器可以和任意功放設備相兼容。後來有人說“Wi-Fi”是“wireless fidelity(無線保真)”的簡稱,這其實只是後來人們設想的而已。
2002年10月,WECA正式改名為Wi-Fi聯盟(Wi-Fi Alliance)。
技術已經標準化了,藝名也有了,現在該幹啥?
抱大腿啊。
你的技術再好,也要有人願意用啊,要有設備商能夠支持啊。
於是,Wi-Fi聯盟裡的朗訊公司找到了蘋果公司,希望他們的產品能引入Wi-Fi。
蘋果很高傲,他們告訴朗訊:如果你們的無線適配器價格能夠降到100美元以下,我們就在筆記本里設計一個Wi-Fi插槽。
朗訊同意了。
1999年7月,蘋果在其推出的新一代iBook筆記本電腦中首次引入Wi-Fi,不過並非標配,只是一個可選項。
喬布斯演示iBook G3的“無線”魔法,他將其命名為“AirPort”
但是,就是這個”可選項“,迅速引來了其它電腦廠家的跟風。
不僅硬件廠商跟進了Wi-Fi,微軟的Windows XP操作系統也增加了對Wi-Fi的支持(用戶無需安裝第三方驅動或軟件,即可以實現無線連接)。
自此,Wi-Fi的使用範圍不斷擴大,從個人到家庭,從家庭到公共場所,走進了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
這個時候,IEEE802.11工作組重新調整IEEE802.11協議標準,推出了新的物理層標準IEEE802.11g。它使用更先進的擴頻技術,稱為正交頻分複用(OFDM)調製技術,其速率可在2.4GHz頻段上達到54Mbps。
後來,又有了802.11n、802.11ac、802.11ad等。
802.11的發展軌跡
正因為802.11a/b/n/g/ac/ax之類的命名方式實在容易讓人混亂,無法輕鬆看出先後順序,所以IEEE決定,從802.11ax開始,以數字的方式進行命名。
而802.11ax,就是我們現在火得不能再火的Wi-Fi 6。
經過20多年的發展,Wi-Fi 6的傳輸速度已經是第一代Wi-Fi的873倍。
不得不說,Wi-Fi是一項非常成功的無線通信技術,它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我們的生活。
如今,Wi-Fi又來到了歷史的十字路口。面對5G的挑戰,它究竟會走向何方呢?讓時間來告訴我們答案吧。
(全文完)
參考文獻:
https://mp.weixin.qq.com/s/Mq5IkeE36qnjMMJmNUFOiw
http://biz.zol.com.cn/638/6382835.html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3539623/answer/109747299
http://xinwen.eastday.com/a/180310182443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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