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假”警牵出“局中局”,抽丝剥茧发现“案中案”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

反转次数高达55次的悬疑电影《调音师》

因为内容过于精彩

不少人从开头惊呼到结尾

一起“假”警牵出“局中局”,抽丝剥茧发现“案中案”

俗话说的好,艺术源于生活

近日,十里派出所接到的一起案中案

也让办案民警从头惊叹到结尾...

01 女子派出所报警称被“打劫”

2020年4月7日,一位年轻的女性走进十里派出所值班室,向值班民警报警称其遭到了抢劫。

经民警询问得知,该女子姓马,新疆人,因为疫情一直滞留在九江。马某自称在3月19日晚上与女性朋友李某在某酒店玩时被李某的朋友周某殴打、威胁,并转走其支付宝中的17200元。

一起“假”警牵出“局中局”,抽丝剥茧发现“案中案”

因考虑周某是李某的朋友,事发后一直希望通过李某协调此事,所以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

十里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后,考虑可能涉及的重大恶性案件属性,立即启动“所队联动”机制,将报案人护送至刑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02 民警抽丝剥茧发现“案中案”

4月14日,十里派出所接到刑侦大队通知,在经过细致调查后,发现这起“抢劫案”并非像马某所说那么简单,相关当事人均有涉嫌其他刑事案件及治安案件的重大嫌疑。

民警立即依法传唤周某、李某、马某等人到案,经过连夜缜密侦查,让办案民警惊讶的是,该事件涉案人员共5人,总共居然涉及了六起不同性质的违法犯罪行为,精彩程度直逼电影情节...

犯罪嫌疑人周某收入不高,却经常出入夜场娱乐场所,一来二去的便结识在夜场工作的李某。3月19日晚,周某主动联系李某,请她为自己介绍提供特殊服务的女子,并承诺支付5000元的报酬。李某便联系马某到周某的酒店房间,介绍双方认识后便离开了。

一起“假”警牵出“局中局”,抽丝剥茧发现“案中案”

一起“假”警牵出“局中局”,抽丝剥茧发现“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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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马某、周某、李某分别指认现场

周、马二人发生性关系后,周某便以需要网络转账某电子平台,但自己账户余额不够为由,让马某先借点钱让其应急。为了让马某打消顾虑,周某还特意向“朋友”打电话,要求对方第二天为自己送2万元现金过来。马某见状,认为周某是具备偿还能力的,便按其要求,通过支付宝向周某转账17200元。

随后,周某为寻找刺激,再次联系李某,要求其再介绍一名女子,表示愿意再出5000元报酬,并要求所有嫖资只与李某结算。李某一时间没有合适的人选可以介绍,便联系自己的朋友曹某,询问是否有合适的女子,曹某便将崔某介绍到周某的酒店房间。

当晚,周某与马某、崔某二人再次发生性关系。直到第二天中午,李某向周某索要嫖资时,周某借口要求李某陪同自己一起去取现金支付。两人一同来到银行时,周某借故离开后,众人就再也联络不上他了。

03 “一出好戏”终落幕

原来,马某希望通过公安机关为其挽回经济损失,但又怕卖淫的违法事实暴露,便编造了抢劫虚假警情来公安机关报案。

一起“假”警牵出“局中局”,抽丝剥茧发现“案中案”

周某为掩盖自己诈骗的事实,在审讯中一直托词与马某之间是民事债务关系,不存在诈骗行为。

一起“假”警牵出“局中局”,抽丝剥茧发现“案中案”

李某、曹某、崔某因害怕自己的卖淫及介绍卖淫的违法行为曝光,而极力想平息此事,极力劝阻马某不要再追究。但真相可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一起“假”警牵出“局中局”,抽丝剥茧发现“案中案”

经分局调查确认,周某早在2015年就因诈骗罪被依法判决有期徒刑,现又因嫖娼行为和诈骗行为,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因介绍卖淫行为被依法刑事拘留;曹某因介绍卖淫,被依法处以治安处罚;马某、崔某因卖淫行为,被依法给予治安处罚。相关情节及人员可能涉及的其他违法行为,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起“假”警牵出“局中局”,抽丝剥茧发现“案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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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提示

关于谎报警情:遇到紧急警情可拨打110或到派出所报警,但若是虚假报案、恶意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10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卖淫嫖娼: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组织、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故意传播性病等犯罪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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