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强公证”有多强? 说个案子给你听

  本报讯 金融纠纷还没起诉到法院,相关的借款合同就拥有了强制执行效力,如果后续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跳过打官司的环节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的操作出自一招“赋强公证”。近日,在乐清市法院的调解下,乐清市公证处公证员通过“速证云赋强公证在线签约系统”网络视频连线银行、借款人、保证人等,顺利完成一项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全流程“空中”核实,实现赋强公证程序创新“一次不用跑”。

  “赋强公证”全称是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近年来,金融纠纷案件持续增长,乐清市法院在2019年底牵头成立了乐清市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室,进一步发挥公证债权文书在化解金融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此次得到“赋强公证”的是借款人王某与乐清农商银行清江支行的《个人保证借款合同》。2018年2月,王某与银行签订了一份额度为30万元的《个人循环借款合同》,薛某、邵某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至今年1月8日,王某向银行累计贷款达30万元,但仍有部分贷款到期未能偿还。

  乐清市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室得知情况后,提前介入化解,最终促成王某在偿付利息及部分本金、银行降低利率的情况下,剩余本金再以“以贷还贷”的方式由双方重新签订《个人保证借款合同》,银行要求对这份合同进行“赋强公证”。

  王某对“赋强公证”的后果也十分清楚,“虽然我没有如期履行,但银行仍然给我继续贷款,真的很感谢。我知道,这一次如果到时候我不能偿还借款,银行会直接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金融债权‘赋强公证’有利于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疏减法院诉源,对银行、借款人都是有利的,可有效减少诉讼成本、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等。”乐清市法院副院长张立雄介绍,像王某这样尚有还款能力,但存在一定的风险,在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室协调下继续贷款的,要求他做金融债权赋强公证,让银行给予帮扶的同时,适当增加他的自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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