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地震》: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媽媽做錯了嗎?

電影中方登和方達是一對龍鳳胎,他爸爸方大強是一個卡車司機,經常不在家,媽媽元妮是一名普通家庭婦女,一天夜裡方大強從外趕回家中,夫妻兩人乘孩子熟睡在卡車裡親熱卻不想地震了兩個孩子被困在家中,夫妻兩為救孩子拼命向家跑去,方大強為了救元妮被埋,元妮看著瞬間倒塌的大樓崩潰大哭。


《唐山大地震》: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媽媽做錯了嗎?

兩人被同一塊石板壓住,姿勢不同。姐姐是趴著的,弟弟是仰著的。但兩人最大的差別在於,弟弟的頭部沒有被壓住。水泥板的一端壓著姐姐方登,另一端壓著弟弟方達,他們的父親死了,他們的母親李元妮正趴在廢墟中哭泣。

救援人員“只能救一個”

“兩個中只能活一個,救哪個?”

“不行啊,兩個都得救啊,兩個都得救啊!”李元妮哭著說“他爸已經沒了,我這兩個孩子要是在救不活我也活不了了”相信這句話是發自內心的。最後,萬般無奈,這個母親痛下選擇,當她喊出“救弟弟”幾個字時,壓在鋼筋水泥板下的方登已是淚流滿面,呢喃著喊出最後一句“媽媽”,被自己的媽媽放棄了,此時的方登該是怎樣的無助與絕望。地震來臨只有23秒,卻造成了這個家庭長達32年的支離破碎,母女倆分別煎熬的度過了32年。救兒子還是救女兒?這是一道無解的難題,救誰都是錯的,就好像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母親為當初捨棄女兒愧疚32年,女兒無法放下母親對自己造成的心靈創傷,如果你是女兒,你會原諒當初放棄你的母親嗎?

《唐山大地震》: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媽媽做錯了嗎?


拋開重男輕女角度來講,可能在平時生活中只是讓著誰吃西紅柿。

但在這次選擇中,作為一個母親,手心手背都是肉,做出的這個選擇也真的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大家一遍催著這位臨近崩潰的母親,一邊說要快一點決定,他們得去救別人了。我們無法想象這位母親的心裡經歷了什麼波瀾。後來母親一度很愧疚,我們無法說這個平凡的媽媽是錯還是對,我們無法去評判。

對兒子來講,慶幸活著只是一方面,更多的是一輩子對姐姐的愧疚吧。在後來地震發生之後,他義無反顧的加入了救援。在一次攀談過程中,講出了自己當年的故事,遇到了自己沒想到會再次相遇的姐姐。而後來說出的一句:“小震不用跑,大震跑不了。”也頗具灑脫。

從女兒這個角度來講:真的是很寒心的事情,不是失望更怕是絕望。誰也沒想到女兒自己最後可以活下來,被養父收養印象最深刻的是養父是個軍人,在養女被渣男致懷孕之後脫下自己的軍裝動手去打那個男孩的時候,能看出他對養女的愛。這是天災,我們在這種情況下誰也做不成所謂正確的抉擇。母女相見後,母親在女兒的靈位前擺著西紅柿說:"西紅柿給你洗乾淨了,媽沒騙你。" 一度淚目。


《唐山大地震》: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媽媽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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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救一個”,“救老媽還是救媳婦”“保大人還是保孩子”,很多時候都只是文藝作品裡的橋段,目的就在於設置極端的思想困境,考驗人性和道德。我們都知道人性不能隨便考驗,但導演們其實都樂於在戲劇裡考驗人性,因為有困境才有衝突,有衝突才有戲劇性。在這個電影裡,編劇確實是藉此在步步緊逼這個角色,不但讓她在兩個孩子中做選擇,還讓她在兩個孩子的性別中做選擇,並且還讓她的選擇變得有些諷刺,這就有那麼一點“為虐而虐”的意思(無貶義)。編劇這樣設置的目的,就是借力於當時的重男輕女的社會大背景,給元妮額外套上一層精神枷鎖,從而加強故事的悲劇感染力。即使兩個孩子都是男孩,或都是女孩,這也足以是一段令人扼腕嘆息的故事。

而假如在生命困境之外,再加上一層道德困境,又會怎樣呢?對此你們怎麼看歡迎各位夥伴在評論區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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