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為什麼《唐山大地震》中的母親選擇救兒子而放棄救女兒?

為什麼《唐山大地震》中的母親選擇救兒子而放棄救女兒?

我們公司來了一位二十五、六歲的女同事,她說她是家裡的老大,家裡有四個妹妹,一個弟弟,我問她,為什麼國家在實行計劃生育,她媽媽還可以生這麼多孩子。

她說是因為她的爸媽一定要生到兒子為止,所以越生越多。

他們那個地方的人大部分都是同樣情況,因為,如果家裡沒有男丁,會被村裡人看不起,甚至連祠堂都沒有資格進入。

在中國,重男輕女的思想由來已久,古時有一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即沒有後代傳承香火是最大的不孝,這裡的“後代”、“香火”,指的都是男丁。

在重男輕女的思想中,傳宗接代的任務只能是由兒子來完成,女兒在嫁出去以後,就成了外人,生的兒女的姓氏都是跟隨夫家,不再是本家人。

為什麼《唐山大地震》中的母親選擇救兒子而放棄救女兒?

有很多重男輕女觀念,如:男人是一家之主;男人是家裡的頂樑柱;家傳秘方只傳內(男)不傳外(女);養兒防老……

電影《唐山大地震》中,剛失去了丈夫的母親,面臨生死危急關頭的孩子,沒有時間給她選擇要救姐姐還是救弟弟,她當時的第一個反應是說兩個都救。

但在那種危急的情況下,根本不容得再拖延,必須要趕快救一個,不然兩個都沒了。

母親當時選擇救兒子而放棄女兒,看似是情急之下的隨機選擇,是母親也無法解釋理由的選擇。

但實際上,她當時的決定是潛意識替她做出了選擇。

也就是說,母親的潛意識裡有重男輕女的觀念:作為一家之主的丈夫已經不在了,如果再失去兒子,以後這個家就斷了“根”,沒有後代可以延續。

有兒子在,以後自己老了還能有個依靠。

如果活下來的是女兒,女兒長大後嫁出去,只剩她一個人無依無靠,無人養老送終不說,她還會感到愧對逝去的丈夫。

媽媽選擇救兒子而放棄女兒,還有另外一個理由。

父母對待子女,經常會以 “手心手背都是肉”來表明自己對女兒、兒子一視同仁的態度,但真正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並不容易。

在一般家庭裡,做哥哥或姐姐的,都被父母教育要讓著弟弟或妹妹,要求要比弟弟、妹妹更懂事。

在家裡比較年幼的孩子,得到的照顧也比年長的孩子要多。

在電影中,姐姐就表現得非常的乖巧懂事,她會幫弟弟出頭,風扇讓媽先吹,弟弟先吃了一個西紅柿,夜晚第二個是可以分一半媽媽卻全部給了弟弟。

所以,姐姐讓弟弟,似乎是合情合理、天經地義的,甚至包括把活下去的機會讓給比自己年幼的弟弟,姐姐也不應該有怨言的。

按以上的分析,可能會有很多人不認同——媽媽的當時的選擇根本沒有考慮的餘地,她只是隨機選了一個而已,那是命運的安排,怎麼能硬說她是一個重男輕女和偏心的媽媽呢?

但事實上,我們的很多選擇,都是受到潛意識的驅使,意識層面的東西,我們很容易感知到,所以我們會說:這是“我”的選擇。

而潛意識層面的東西,因為我們不能夠很清晰地感知到,所以我們會覺得,這不是“我”的選擇,是命運的力量推動的結果。

為什麼《唐山大地震》中的母親選擇救兒子而放棄救女兒?

當然,我們不能指責母親的選擇是不對的、對女兒是不公平的。

在那個萬分緊急的情況下,當母親艱難地說出救弟弟時,母親是恨不得能替女兒去死的。

而且在往後的歲月裡,母親的心無時不刻在煎熬,在被對女兒的虧欠所折磨。

母親當時只能選擇救其中一個,確實是迫不得已的。

所幸的是,女兒活了下來。在三十二年後,當已經是老太婆的母親見到女兒的一瞬間。

她顫顫巍巍地先行給女兒跪了下來,這一跪,瞬間化解了女兒對母親的怨恨,女兒也理解了母親當年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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