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激動 請放鬆 調解只需十分鐘

“放心吧法官,我已經去醫院看過了他們,該我承擔的費用我也出了。”調解書送達的第二天,承辦法官接到了被告的電話,說他已經履行了賠償義務,請法官放心。

近日,通榆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案情並不複雜,庭審現場卻格外的“火爆”。原告代理人情緒非常激動,斥責被告開車撞人還不履行義務,不僅不到醫院看望傷者,還不予賠付醫藥費。被告情緒也很激動,反駁原告代理人索賠太多,屬於訛詐。

庭審中,承辦法官首先對雙方當事人的情緒進行了安撫,分別與他們溝通,擺事實、講道理,讓雙方換位思考,相互理解。一方面,承辦法官勸說原告代理人,既然傷害事實已經發生,無法改變,就要想辦法解決問題,不要意氣用事,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提出賠償請求。另一方面,承辦法官勸說被告,事故的發生,你應該負全責,給對方造成了人身傷害是不爭的事實,你要擺正態度,積極賠償,負起責任。在承辦法官耐心地勸說下,雙方逐漸緩和了情緒,但在賠償數額上仍然存在分歧,承辦法官從事實情況入手,逐條逐項分析,最終雙方達成和解。

由於法官調解時直接切中“要害”,從案件主要矛盾入手,充分考慮了雙方當事人的立場及觀點,調解全程僅用時十分鐘,雙方當事人都非常滿意,簽訂了調解書,這才有了前邊的對話內容。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 記者 王星植 通訊員 孫宏麗 劉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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