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无效了怎么办?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指劳动合同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全部或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规定,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定。这表明,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既可以是当事人一方主张劳动合同无效而另一方无异议的情形,也可以是第三人(如劳动争议监察机构)主张劳动合同无效而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形,只有在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无效有争议的场合,才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们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事由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期间,一般有一段时间,在此时间劳动己付出劳动。故劳动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呆,需要分两个阶段处理。

(l)劳动者订立至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期间的法律后果: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前所支出的劳动力具有不可回收性,故此阶段原来由无效合同所确定的劳动权利义务应当重新确定。《劳动合同法》28条仅对劳动报酬的支出做出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己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其中,需要注意的是,重新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若高于已支付的劳动报酬数额,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补足其差额部分。

(2)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虽被确认无效,但由于存在实际的用工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依然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39的规定,对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无过期的一方当事人可选择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l款第5项和第46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辞职,并获得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5款的规定,因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辞退。

无效合同的确认事由:

1.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 违法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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