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呼之欲出”,这一城市“破冰”,将成“老赖”福音?

常言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如今“老赖”越来越多了。在大部分人的心目中,“老赖”可不是个好词,一旦成为了“老赖”,就说明这个人欠债不还,个人信用存在“污点”,而“老赖”的生活,也会受到各种限制。

个人破产“呼之欲出”,这一城市“破冰”,将成“老赖”福音?

2013年,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正式建立,2014年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特别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限制,从而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那么中国到底有多少老赖呢?

从2013年10月至2018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3万例。共限制1222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458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2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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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厉的惩戒制度之下,失信名单呈下降趋势,不过,有些“老赖”也是有苦衷的,他们之所以成为“老赖”,也是不甘心失败,希望能够有一线生机,逆转局面。比如乐视网的贾跃亭,之前远走美国造车,由于乐视资金链断裂,导致贾跃亭成为“老赖”,无法回国了。

而在去年年底,贾跃亭在美国申请了个人破产,当时,不少人一听到这个消息,都是一头雾水,个人也能破产?我们都知道,一般情况之下,只有企业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申请破产的,而个人在负债累累的时候,只能努力还债,并无“破产”一说。

个人破产“呼之欲出”,这一城市“破冰”,将成“老赖”福音?

而现在不同了,国内的个人破产制度也要来了,4月2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此次,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市破冰,也意味着个人破产法“呼之欲出”了。

事实上,早在1993年,深圳就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破产条例,但由于各种原因,个人破产制度一直未能建立。在2019年,温州法院审结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的消息引起哗然,一个原本欠债214万元的债务人,最终只需要在一年半时间内偿还3.2万多元。

这一消息,让很多负债累累的人,看到了一丝希望,因此,外界认为个人破产制度是“老赖”的福音,以后欠债之后,只要申请“个人破产”,就可以不用还钱了吗?因此,有人担心,个人破产制度会成为为“老赖”的避风港。

其实,个人破产制度,并不意味着“老赖可以依法不还钱了”。根据业内人士分析称,个人破产制度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了一种可期待、可信赖的保障。而这类债务人将“有救”了,是可以申请个人破产的,即诚实守信的债务人。

当一个人不幸陷入债务危机中了,成为了债务人,但是他积极愿意还债,并且守信,才能获得个人破产制度的保护,并帮助其从债务危机中解脱出来,让他能够创造更多的财富。而对于那些恶意逃债或者实施破产欺诈的债务人,不仅无法申请个人破产,还会被加以严厉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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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个人破产制度,并非让债务人去逃避债务,而是让他们正确的面对债务,合理的解决债务。个人破产制度,相当于是给予债务人一次“重生”的机会,当然,无债一身轻,能不欠债,咱们还是不要欠债为好,毕竟有债在身,会产生很大压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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