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殺了15萬貪官,可貪官越殺越多,雍正僅用了一招,藥到病除

貪官汙吏一直是官場上一大問題,歷朝歷代統治者都想盡辦法規避貪汙腐敗,但有成效的並不多。

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對付貪官最為雷厲風行,他出身於市井,對於民眾感同身受,十分痛恨欺上瞞下的奸臣。他登基之後就下令嚴懲貪汙現象,將貪汙六十兩銀子劃為死刑標準。

對待核實貪汙的官員手段更是殘忍,單純斬立決還不夠,他還發明瞭剝皮等酷刑,一時間朝堂之上人心惶惶。

雖說這樣的嚴厲手段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敗之風,朱元璋也因此殺了15萬貪官,但終歸還是治標不治本,貪官仍是有增無減。朱元璋去世之後政策放緩,貪官汙吏更是野草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朱元璋殺了15萬貪官,可貪官越殺越多,雍正僅用了一招,藥到病除


同樣懲治貪腐,雍正皇帝的手段就要高明許多了。他透過現象看到了本質,採取“反腐倡廉”這一招,並結合多種手段,最終藥到病除。

首先,他從貪汙手段入手,當時官員賺外快的最主要途徑就是銀錢火耗。火耗,顧名思義就是銀錢稅收在運輸途中的折損消耗,有些地方官員中飽私囊,就會向上多報火耗數量,再從百姓手中多搜刮一番。

雍正針對火耗銀這一問題,制訂了“歸公”政策,不管官員上報多少火耗,不管稅收銀子變成什麼樣子,都得全數交到中央,一分都不能留在自己手裡。

這個政策好在讓地方官沒有找藉口搜刮,加稅的理由了,反正都要上交。這從根本上消滅掉了一個很大的貪汙路徑。

還有一個作用就是提高了自己國庫的收入,允許自己多收些稅,理論上還不給老百姓增加負擔,還賺了一個好名聲,一舉兩得。

雍正打擊貪汙的手段也參考了明初雷厲風行的風格,一旦發現有人違法亂紀,立刻派出官兵抄家,不管是合法所得還是非法所得,通通收繳國庫,一分也轉移不得。

這份額外收入很快填補了本來略顯空虛的中央財政,雍正也有閒錢來實行下一個政策,養廉銀。養廉銀就是提升工資,位分越高權力越大的官員分發工資越多。官員可以不貪汙也過上舒適的生活。

朱元璋殺了15萬貪官,可貪官越殺越多,雍正僅用了一招,藥到病除


明朝官方俸祿偏低,維護一家老小生活之外,還要給自己門下的幕僚發工資,貪點小銀子還要被剝皮抽筋,非常不合理。

朱元璋一個勁嚴懲官吏,還堅持不給漲工資,逼迫官員用愛發電。這就進入了一個誤區,你刑罰再狠,總有人有僥倖心理鋌而走險貪汙。

朱元璋殺了15萬貪官,可貪官越殺越多,雍正僅用了一招,藥到病除


單是一個“養廉銀”其實並不是雍正自己獨創的,宋朝統治者也實行過這個制度,但當時統治者並沒有搭配其他懲戒制度,手段過於柔和,導致朝中官員工資照拿,錢財照貪,同明朝初期一樣進入了政治誤區。

雍正既反腐又倡廉,主要達到了三個目的。第一個是通過抄家等嚴酷懲罰讓朝中官員不敢貪。第二是通過提高官員收入,保持其舒適生活,讓其不用貪。第三則是用損耗歸公,讓地方官員沒有辦法搜刮民用。環環相扣,非常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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