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偽劣口罩牟利,批捕!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

口罩成為最搶手乃至脫銷的商品

作為個人重要防護設備的口罩供不應求

卻有些不法分子

製造假冒“飄安”、“華康”牌口罩

在黑心商家的運作下悄然流入市場

4月26日,團風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對在疫情防控期間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偽劣口罩謀取非法利益的犯罪嫌疑人巴某舉、豐某斌依法批准逮捕。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牟利,批捕!

△被收繳的假冒“飄安”牌、假冒“華康”牌口罩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犯罪嫌疑人巴某舉見口罩緊俏,一貨難求,有利可圖,於1月22日以每箱1500元的價格購買80箱假冒“飄安”牌、10箱假冒“華康”牌一次性口罩(每箱1萬隻口罩)運往黃岡進行銷售,均以每箱2500元的價格分別銷售豐某斌70箱、王某(取保候審)20箱,涉案價值合計約13.5萬元。經相關產品檢測所檢驗,涉案口罩不符合國家關於過濾效率等標準,系不合格產品。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牟利,批捕!

薄如蟬翼的假冒口罩

案發後團風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取證。4月20日,團風縣公安分局將犯罪嫌疑人巴某舉、豐某斌移送團風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受案後,團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審查了全案證據,犯罪嫌疑人巴某舉、豐某斌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4月26日,團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巴某舉、豐某斌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目前,團風縣公安機關對巴某舉、豐某斌銷售偽劣口罩的犯罪事實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新冠肺炎疫情以來,團風縣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對危害疫情防控、嚴重擾亂經濟秩序的犯罪行為,積極開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工作,加強同公安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的溝通聯繫,對案件依法從重從快把握。

END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牟利,批捕!

文字 | 曾強坤

審核 | 馬留芳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牟利,批捕!

★ 強化檢察建議質效,助力人居環境治理

★ 遠程提訊“雲”辦案,防疫履職兩不誤

★ 走訪民營企業,助力復工復產

★ 防疫不放鬆,春耕不誤時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牟利,批捕!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牟利,批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