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擡物價、假冒偽劣 陝西省咸陽市場監管局查辦18起涉疫情案件

  疫情期間,咸陽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及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場監管,截至目前共查辦涉及價格、質量類案件線索70起,其中立案18起(涉疫情),罰沒款9.3萬元。其中有的案件具有典型警示意義。

  銷售口罩涉嫌哄抬價格

  醫藥公司被處罰

  1月27日咸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聯合市醫療保障局工作人員,對咸陽百福康醫藥有限公司現場檢查。

  經查,該公司1月22至26日期間銷售了四種口罩。購進價分別為5元/盒、6元/盒、6.5元/個、10元/個,對應的銷售價分別為18元/盒、15元/盒、20元/個、20元/個。該公司以超過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陝西省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哄抬價格違法行為認定的指導意見》(陝市監發〔2020〕25號)規定的進銷差價率35%對外銷售,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咸陽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擬作出沒收違法所得5894.2元、罰款23576.8元的處罰決定。

  批發市場購進400個口罩

  被發現侵犯廠家商標專用權

  1月29日,咸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陝西聚家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從西安棗園西路保健品批發市場購進400個3M9001口罩,已經銷售296個。經3M9001口罩標示生產廠家明尼蘇達礦業製造(中國)投資有限公司鑑定,該產品非標示廠家生產。

  相關部門對該企業進行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查辦中。

  銷售無標識“過氧乙酸”

  售價提升幅度達203%

  1月31日,咸陽市市場監管局對咸陽百戰商貿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發現外包裝無任何標識的“過氧乙酸”48桶雜亂堆放在一起,每桶25公斤。

  經調查,當事人稱店內“過氧乙酸”購進價格為每桶280元至300元,銷售清單顯示其銷售價格為每桶680元至850元,價格提升幅度為126%—203%,且當事人現場不能提供購進憑證和供貨企業資質。

  咸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隨即與衛健部門取得聯繫,並將該違法案件線索通報公安部門。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對此案作進一步調查。

  男子兜售假冒3M口罩9000只

  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1月30日,乾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接到舉報:有人在縣城內兜售假冒3M口罩。該大隊隨即派人赴現場調查核實,發現張某無照銷售3M口罩,確有假冒嫌疑且數量較大。

  針對當事人沿街流動售賣,工作人員及時聯繫轄區派出所摸底排查,固定證據,經進一步調查,查清張某銷售的涉嫌假冒口罩共9000只,已涉嫌犯罪。為了確定這批口罩的真偽,大隊積極聯繫3M口罩廠家,在其上海公司還未復工的情況下,經多方協調,與3M公司委託的上海鴻方知識產權事務所律師取得聯繫,遠程鑑定該批涉案口罩非3M公司授權生產,屬於假冒註冊商標產品。隨即,該案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目前,涉嫌銷售假冒產品的張某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涉嫌哄抬物價

  一藥店被罰5.5萬元

  2月2日,咸陽市秦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群眾舉報稱,秦都區渭濱鎮西華藥店涉嫌高價出售防疫用品。

  經現場檢查,該藥店在進貨成本無變化的情形下,將3個型號的一次性口罩銷售價格在1月22日至23日進行不同程度的提價。具體為:型號為16222一次性口罩,進貨價為3元/袋(規格20個裝),平時銷售價為6元/袋,1月22日漲為7元/袋,1月23日漲為10元/袋;型號為18058一次性口罩,進貨價為2元/袋(規格為10裝),平時銷售價為3.5元/袋,1月22日漲為5元/袋,1月23日漲為7元/袋;型號為16934一次性口罩,進貨價為2元/袋(規格為10裝),平時銷售價為3.5元/袋,1月22日漲為5元/袋,1月23日漲為7元/袋。以上共計銷售175袋,存在哄抬物價行為。

  秦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對當事人處以5.5萬元罰款。記者王斌


哄抬物價、假冒偽劣 陝西省咸陽市場監管局查辦18起涉疫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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