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包 5000 名嬰兒,只為好玩」
Elizabeth Bwalya Mwewa 宣稱,自己曾經是一名護士。
她表示,自己此前曾在贊比亞大學教學醫院(University Teaching Hospital)產科病房工作,擔任助產士。
在產科的 12 年裡,她曾經多次在孕婦及家屬均不知情的情況下,隨意交換了接近 5000 名新生兒。
也就是說,可能有近 5000 對夫婦,養育著自己的非親生孩子。
而她這麼做的原因,竟然只是「為了好玩」(I used to swap babies at UTH for fun)
事實上,在此前的十幾年時間,她一直隱瞞著這這件事。
而現在,她之所以選擇公開罪行,理由是她「發現自己得了晚期癌症」。
這是她的臨終懺悔。
懺悔目的並非幫助曾經被她調換的夫婦,而是為了自己「祈求得到上帝的原諒,不要讓自己死後下地獄」。
「我希望在上帝和所有受到此事影響的人面前,坦誠我的罪過,特別是那些在我工作期間,曾經在這家醫院生下孩子的孕婦。」
她在社交媒體上對網友喊話:
「如果你是 1983~1995 年期間在這家醫院出生,那麼你的父母很可能並非親生……」
「仔細看看你家中的兄弟姐妹吧。如果你發現其他人都是淺膚色,只有你是深色皮膚……那麼,你可能就是那個被我調換的孩子……我真的很抱歉。」
「在接受 DNA 檢測後,我已經讓一些原本彼此忠誠的伴侶離婚了……我已經讓很多母親養育了自己非親生的孩子,我不想為此去地獄……」
當地官方回應:登記名單查無此人
這件事情傳播甚廣,已經驚動贊比亞官方。
目前,贊比亞護理委員會(The General Nursing Council of Zambia, GNH)對這件事情進行了初步審查。
他們發現,登記在案的助產士名單中沒有發現 Elizabeth Bwalya Mwewa 這個名字。
贊比亞護理委員會發言人 Thom Yung'ana 對外表示,將對此事進行充分調查,以驗證其真實性,並呼籲大眾保持冷靜。
因此,許多人推斷,這可能只是當事人為了報復社會,而發表的不負責任的言論。
儘管此事很可能是烏龍一場,但當事人選用這種措辭造成公眾慌亂,足以見得「保障新生兒身份準確性」在醫院工作中的重要性。
2007 年曝光的香港首例錯嬰案,就是一個重要的先例。
香港首例錯嬰案:疑 180 人連環錯
香港錯嬰案的主人公李國賢,於 1976 年 11 月出生於香港贊育醫院。
事件爆發的契機在 2007 年 10 月底。
一日,李國賢和家人正在閒聊。
恰逢讀護理專業的妹妹回家做作業,隨口問了媽媽一句:你是什麼血型?
媽媽答 O 型。
妹妹馬上否認道:「不可能,教授說 O 型血的人一般不會生出 AB 型血的人,媽媽你別開玩笑了。」
而李國賢正是 AB 血型。
一家人覺得蹊蹺,便前去驗血。結果發現,李國賢父母均為 O 型血,他卻是 AB 血型。
隨後進行 DNA 檢測結果表明,李國賢與母親 99.9% 沒有血緣關係。
此事一經曝光,旋即在香港引起軒然大波。
據瞭解,1976 年 11 月 28 日~ 12 月 14 日在贊育醫院出生的男嬰及產婦共有 180 對。
「既然我是錯的一個,其他男嬰也有可能被抱錯」李國賢表示。
香港醫管局很快發佈消息,正式呼籲同一時段在贊育醫院生產的 180 對母子接受 DNA 檢驗。
對於責任如何劃分,香港醫管局方面表示,李國賢在醫院出生後,又在保良局屬下的竹園兒童院生活過一個月,過程較為複雜。
因此,較難判斷錯誤究竟發生在醫院還是兒童院。「我希望這個事件最後能有個大團圓的結局」李國賢說。
此事波及範圍甚至超出香港本地,2008 年的廣州及深圳也曾一度掀起親子鑑定潮,理由多是「覺得孩子和自己長得不像」。
2017 年 7 月 28 日,澎湃新聞也曾報道一例類似事件。
上海一名 28 歲男子王先生,因疑似在出生時的醫院被抱錯,28 年後欲尋找親生父母。
上海男子因“長的不像父親”致父母離婚,經鑑定也非媽媽親生。
王先生及母親將出生醫院(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告上法庭,並通過律師對醫院提出 2 點要求:請醫院協助尋找親生兒子及親生父母;要求醫院賠償 28 年來各種損失約 130 萬元。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起訴。
2017 年 7 月 29 日上午,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官方微博發佈聲明,稱醫院高度重視,已成立特別工作小組。但因事件發生在 28 年前,事件調查客觀上存在一定難度,但醫院將盡最大努力,協助法院進行調查工作。
目前我國醫院已經有完善的操作規範流程,抱錯孩子事件發生的幾率「基本不可能」。
新生兒出生後,醫護人員會第一時間給新生兒按手指印、腳印,作為身份的識別依據。並給新生兒佩戴腕帶,標明產婦姓名、新生兒出生日期、新生兒性別等相關信息。
之後,嬰兒始終放在產婦身邊看護。
直至嬰兒及產婦出院,嬰兒始終在父母的視線範圍內,除非嬰兒患病需要轉到重症監護室(PICU)——這是我國醫院產房和幾十年前「母嬰隔離管理」方式最大的不同。
此外,從產婦進入產房開始第二產程,到胎兒順利娩出,再到產後母嬰監護送回病房期間,每名嬰兒都配有固定護士負責。
即使要交換嬰兒,也必需經由雙方負責護士交接確認,不存在私自調換的可能性。
2013 年 9 月,國家衛健委發佈《加強產科安全管理十項規定》,要求醫療機構建立新生兒身份識別、交接制度和流程。
新生兒交接時,須由交接雙方醫護人員和家屬簽字確認。新生兒檢查、治療需離開原病區的,必須有家屬陪同。醫療機構應當加強產科、新生兒科等關鍵區安全防範能力建設,並建立嚴格的 24 小時監控和管理。
2014 年,國家衛健委發佈《醫療機構新生兒安全管理制度(試行)》,要求新生兒住院期間需佩戴身份識別腕帶、新生兒出入病房應當對接送人員身份和出入時間進行登記、新生兒出入院應當對陪護家屬身份進行驗證等。
這些措施都意在避免新生兒被錯領或拐賣。
前文提及的「上海 28 歲男子疑被抱錯」的當事人也表示,當時醫院仍採取母嬰隔離制度。新生兒出生 3 天內始終在嬰兒房統一餵養,之後才交回產婦身邊。
這或許是造成「被錯抱」的原因之一。
當事人王先生和母親表示,親子鑑定報告的結果沒有影響母子的關係,「28 年的感情,不會變的。」
但這段經歷,讓王先生對自己新出生的女兒十分重視。
他說,女兒剛出生的時候他就使勁瞧,記住她的模樣,生怕再被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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