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陽區法院、檢察院強強聯合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為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進一步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廣陽區法院依託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與區檢察院建立了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聯席制度,明確了協調化解的主要案件類型,建立了協作配合和反饋通報機制,並於近日首次聯合協調化解一起行政案件,成為法、檢兩院整合司法資源、助推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又一有益探索。

2019年12月22日,原告孟某向我院遞交行政起訴狀,其中“我國法律界和社會各方面長期以來有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人們常常認為只要事情客觀存在,是否按程序處理並不重要,這種認識對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是嚴重的違悖……”的表述和提供的相應證據引起了承辦法官的高度注意,單純的裁判並不能實質性化解糾紛,甚至有可能引發信訪。我院在徵求雙方當事人同意基礎上,向區人民檢察院制發《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邀請函》,希望充分發揮其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方面的作用,幫助實質性化解爭議。在法官、檢察官的共同努力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被告表示將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原告也充分認識到自己行為的不當之處,主動撤訴,既促進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又最大限度地維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實現了行政糾紛的實質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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