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期工资怎么计算?居家办公工资照发吗?北京详解疫情期间劳动争议

北京商报讯(记者陶凤 王晨婷)春节延长假期劳动报酬怎么计算?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在家上班,工资该如何发放?4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围绕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具体问题作出规范和回应。

“因疫情影响劳动关系整体不稳定性增加,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等前端矛盾纠纷凸显,该领域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若应对不及时、处理不当,将会对营商环境、社会稳定等多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北京高院民一庭庭长宋毅介绍,为公正、高效处理争议,统一裁判尺度,北京市法院系统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形成《解答》。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茂也告诉记者:“随着疫情的稳定,复工复产迫在眉睫,三个月防控期间积累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也凸显,在该背景下北京高院联合北京仲裁委发布的解答,对高效、公正处理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解答》共计22条,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诸多具体问题进行回应。《解答》明确,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家上班或灵活办公,一般应视为劳动者正常出勤;若劳动者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未上班的,支付基础工资;上班的,单位不支付加班费。

此外,《解答》强调,应支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基础工资。不过宋毅也表示,“不遵守政府防控措施导致被隔离治疗或接受医学观察的,一般不支付报酬。”

对于新冠肺炎患者结束治疗进行隔离观察期间、劳动者返京到岗上班须先行观察(居家或集中)14天期间,均不属于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隔离期间。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安排劳动者劳动处理。

如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解答》第12条指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区分优先使用各类假的、协商一致降薪的、单位停工停业的、未能及时返京复工的、劳动者出差的、劳务派遣等情形后,区别对待。

《解答》也提到,用人单位因对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待遇支付等政策掌握不够透彻,导致对劳动者劳动报酬少发或漏发,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存在恶意或重大过失,故对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对此,王茂也认为:“据本人了解,目前很多小型企业在停产停业期间并未按期正常发放工人工资,如果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该些企业面临的风险将可能超出该些企业的承受范围,那么我认为该点解释相对有利的可以减少该些企业承担的责任,同时侧面也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克时艰。”

不过她也提到,仔细研究该解答的表述,实践中针对该解答的适用将存在较多争议,届时用人单位是否确实是因对疫情防控期间工资待遇支付等政策掌握不够透彻,才导致对劳动者劳动报酬少发或漏发以及企业不发工资是否也适用该解答在实践中将成为一个争议点。

北京劳动仲裁委常务副主任陆晓播表示,疫情防控以来,市区两级仲裁机构窗口服务不停歇,咨询热线不间断;及时出台仲裁政策,中止仲裁时效,案件可申请延期审理;开展邮寄立案,搭建“云仲裁庭”,实现线上与线下审理相结合;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会同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窗口。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申请4000余件, 其中82%的争议调解成功;仲裁机构受理案件1.5万余件,审结1万余件,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仲裁简便、高效、灵活的制度优势。

据悉,2月3日以来全市法院通过北京云法庭审理案件48035件,当事人通过“北京移动微法院”“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等多个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立案34431件,开展网上调解近5万次,12368热线接听当事人电话24686次,为律师提供在线服务17994人次。蔡慧永也表示:“近期我们正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调研,对逐步开放线下庭审工作进行周密研究,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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