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仲裁院检查验收我市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

日前,省仲裁院院长吴正一行来我市检查验收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市仲裁处李红处长等陪同。

验收组实地检查了江北区洪塘街道、海曙区高桥镇、奉化区溪口镇、宁海县长街镇、象山县石浦镇和鄞州区五乡镇六家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单位,就基础建设、标识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重点检查了调解中心与基层综治平台的对接融合程度,就各建设单位与综治平台的对接机制和联动调处制度进行了仔细的询问和了解,并指出部分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吴正院长充分肯定了我市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希望宁波在下步工作中要继续夯实基础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在借助司法、工会、公安等力量积极打造“1+X”模式的同时,根据各乡镇(街道)的实际,因地制宜地探索创新多种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模式,变“一枝独秀”为“百花齐放”,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效能,方便基层劳动者就地就近解决劳动纠纷,确保更多的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

省仲裁院检查验收我市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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