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通州两区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北京朝阳、通州两区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据北京朝阳区、通州区纪委监委消息,两区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朝阳区双井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常务副所长高辉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9年9月中秋节前夕,高辉在其办公室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茶叶、月饼(价值共计人民币1398元)。2019年12月,高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村委会原委员郭京良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郭京良使用本村公务加油卡为本人及亲属车辆加油,支出加油款共计人民币17502元。郭京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郭京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免去村委会委员职务,违纪款已收缴。

3.原团结湖第三中学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2月,原团结湖第三中学(现陈经纶中学团结湖分校)校长徐名松在开展京昆对口交流活动中,擅自决定更改活动行程,组织教师前往石林风景区、九乡风景区等景点旅游,公款报销交通、餐饮等费用共计人民币9400元。2019年12月,徐名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违规发放补贴、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观音堂村在开展党日活动过程中,观音堂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杨静组织党员到金水湖景区游览,公款报销门票等费用共计人民币3105元,并违规为全体党员发放补贴共计人民币72800元。2020年1月,杨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5.通州市政工程公司滥发补贴问题。2011年至2018年间,该公司经党委扩大会或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违规向公司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发放取暖费、高温补贴。时任党委负责人米广清(另案处理),时任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孙贺,党委委员、副经理李东生,副经理杨雪峰、韩振军,财务总监陈连军参加上述会议并同意补贴发放事项。后述五人分别领取补贴人民币26400元至31400元不等。2020年1月,通州区纪委决定,给予杨雪峰、陈连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贺、李东生、韩振军党内警告处分。

6.北京通运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科科长刘瑞长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9月13日、10月13日,刘瑞长驾驶公务用车赴超市个人购物。2019年12月,通州区纪委决定,给予刘瑞长党内警告处分。

7.通州区水务局下属潞城水务一所党支部原书记、副所长杨学利和所长程晔滥发奖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杨学利和程晔在明知已按区水务局批复额度领取班子成员年终一次性绩效考核奖金,不得超额发放奖金的情况下,仍在班子会议研究职工奖金发放事项,并同意再次发放二人奖金共计人民币40000元,二人分别超额领取20000元。2019年12月,通州区水务局党组决定,给予程晔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2月,通州区纪委决定,给予杨学利党内警告处分。

8.通州区漷县镇小屯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元元滥发补贴问题。2018年7月至9月间,张元元违反规定向村委会原主任助理发放补助共计人民币3200元。2020年1月,漷县镇党委决定,给予张元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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