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热词”可以注册成为商标吗?

网络热词注册商标,已经不再是一件新鲜事,作为一种快消文化,作为互联网发展的产物,网络热词在短时间内能集聚很高的人气,传播度高,正是因为“网络热词”不需要花费太多宣传费用就可以快速获得较高的市场关注度,很多企业注册网络热词商标,就是出于吸引消费者眼球,获得大面积免费宣传的效益。

“小姐姐”是一个从二次元火起来的词汇,“小姐姐”这个词的早期含义是粉丝对萌系女生的称呼,通过查询发现,已被申请68次,已经初审或者注册的有18枚,其余均在审查中。

“锦鲤”作为网络热词,代指一切跟好运相关的事物:如有好运的人,或可带来好运的事情。通过查询发现,“锦鲤”已被申请77次,已经初审或者注册的有26枚,其余均在审查中。

“硬核”作为网络热词,不单单形容说唱和游戏,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是一种很厉害、很酷、很彪悍、很刚硬的意思。通过查询发现,“硬核”已被申请33次,已经初审或者注册的有21枚,其余均在审查中。

“网络热词”可以注册成为商标吗?

“C位”作为网络热词,即Carry或Center,核心位置的意思。通过查询发现,“C位”已被申请64次,已经初审或者注册的有23枚,其余均在审查中。

“盘他”作为网络热词,指戏弄、整人、针对某人,来自于《相声有新人》里孟鹤堂周九良的相声《文玩》。通过查询发现,“盘他”已被申请121次,目前全部均在审查中。

“佛系”作为网络热词,含义是专注于事情发生的过程,抱着尽人事,听天命的心态,不注重结果。通过查询发现,“佛系”已被申请83次,目前全部均在审查中。

通过以上检索信息可以发现,不是每一个“网络热词”都是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在选择“网络热词”申请注册商标,应该严格遵守《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是否具有不良影响、显著性等专业问题。

网络热词要想成功注册成商标的话,首先必须得经受即合法性、显著性和在先性的考验,解释一下所说的合法指的是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以及其他法律的要求。显著性也被称为商标的识别性或者区别性,具体指的是该标志使用在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时候,可以让消费者觉得它是应该或者实际与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出处有关。

有些“网络热词”本身不具备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如“盘他”、 “好嗨哦”等;有些“网络热词”本身因属于“低俗用语”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如“佛系”、“屌丝”等。

虽然将“网络热词”作为商标成功注册,可能会给注册人带来丰厚的回报,但是商标注册成功后,就很可能面对几种尴尬的情况:

一是,在不同商品上存在多个同名商标的尴尬。假如各行各业都有一个叫“锦鲤”的,你家的这个“锦鲤”又怎能脱颖而出呢?

二是,流行总是来得快也去得快。每年的“网络热词”都不一样,等到热度过去,曾经的流行语便会给人落伍、土气的印象,作为商标品牌也很容易“过气”。

虽然“网络热词”自带热度,但在作为商标注册时,还需要结合“网络热词”自身具有的显著特征、判断是否具有不良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市场主体实际的商业需要,做出理智的选择。通常这种热词来得快,过气也快。从长远看,网络热词注册商标可能并不利于经营!网络热词随着其使用频次的增加,在大众语境中被通用化的可能性较高,作为商标很难发挥出其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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