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2020年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於本公告日刊登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本公司網站、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日報。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2020年第二次會議通知於2020年4月14日以書面方式送達,會議於2020年4月28日以現場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2人,公司監事周立濤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已委託公司監事王文章先生代為出席並行使表決權,公司首席財務官、董事會秘書等有關人員列席了會議,公司監事王文章先生為本次會議主持人。本次會議的召開程序及出席監事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一致同意,會議形成決議如下:

1、通過《關於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議案》

贊成票:3票, 反對票:0票, 棄權票:0票。

通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的編制和審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報告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真實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

2、通過《關於確定2021-2023年度持續性關聯交易豁免上限的議案》

贊成票:3票, 反對票:0票, 棄權票:0票。

通過《關於確定2021-2023年度持續性關聯交易豁免上限的議案》。同意將公司與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續簽《煤炭供應框架協議》、《綜合原料和服務互供框架協議》、《工程設計、建設及總承包服務框架協議》,控股子公司中煤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中煤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續簽《金融服務框架協議》和有關前述協議的修訂並確定相關協議項下2021-2023年度關聯交易上限事宜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審議。

本議案項下關聯交易協議及其項下2021-2023年度關聯交易上限事項的審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上市監管機構的規定,相關建議的交易上限標準符合公司實際情況。

特此公告。

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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