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之所见


《乌合之众》之所见

一直以来想看的书最近提上书单了,趁着今年春节延期,于是把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回顾了一遍,初次看完时懵懵懂懂,拾起再看了一遍时,也是另一番感悟。

最初这本书是老师上课时曾推荐,看着书名很诱人,便纳入了读书清单。初次读完,确实会对自身价值观念的某些反面带来冲击,毕竟在中华儿女身上,集体主义观念支持者占据了大多数人,但勒庞这本书却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也将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


“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从他们成为群体一员之日始,博学之士便和白痴一起失去了观察能力”。群众,乌合之众。群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员有共同的目标;成员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群体内有结构,有共同的价值观等。群体具有生产性功能和维持性功能。群体的价值和力量在于其成员思想和行为上的一致性。

而无意识因素会在群体中起着支配作用,它使得人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因此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群体具有冲动、急躁、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评精神、易受暗示和轻信的特点。书中列举了1792年法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屠杀事件。当时,在大革命精神的感召下,巴黎成千上万市民几天之内虐杀尽关在监狱里的僧侣贵族一千五百多人,连十二三岁的孩子也不放过。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极刑现场,妇女们以一睹贵族受刑为荣。这些平时里的店员伙计、家庭主妇,都相信自己的正义行为是在消灭“共和国的敌人”。因此,“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地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


“群众的民主权力就像一切个人权力一样,当它没有受到恰当的宪政约束时,也很容易转变为它的反面,成为一种暴虐的权力”。因此自伯克以来,便有许多思想家对于各种群众领袖挟民意面对独裁的负面作用忧心忡忡。虽然本书中的偏见不少,但勒庞的群体心理学研究所触及的问题,不管在他之前还是此后,是一切思考民主问题的人所难以回避的。群众作为一种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就指出过它有着走向独裁的危机,但自古希腊之后,以民众直接参政为基础的民主制度在人类历史上消失了两千年。


回想历史,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希特勒法西斯主义当时为什么得到德国人民普遍拥戴的原因了。希特勒也曾在《我的奋斗》中写道:“群体爱戴的是统治者,而不是恳求者,他们更容易被一个不宽容对手的学说折服,而不大容易满足于慷慨大方的高贵自由,他们对用这种自由能做些什么茫然不解,甚至很容易感到被遗弃了。他们既不会意识到对他们施以精神恐吓的冒失无礼,也不会意识到他们的人身自由已被粗暴剥夺,因为他们绝不会弄清这种学说的真实意义。”

这本书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他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也就是勒庞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这使这本《乌合之众》具有持久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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