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檢一線】以派駐檢察室為依託,凝聚合力促案件高效辦理

2019年9月10日,澤普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與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召開案件討論聯席會,駐縣公安局辦案中心檢察室當天值班檢察官阿布都熱合曼·阿塔吾拉、朱大煒應邀參會,會議就張某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進行討論。

【泽检一线】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凝聚合力促案件高效办理

該案中,犯罪嫌疑人張某在百事通便民服務信息平臺裡看到有人偽造印章的信息,通過微信聯繫要求為其偽造澤普縣勞動保障就業管理局和澤普縣農村信用社奎依巴格鎮信用社業務專用章並給對方轉賬280元,印章刻好後郵遞過來。

【泽检一线】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凝聚合力促案件高效办理

通過分析案情和對相關法律法規適用的討論,檢察官和公安局相關辦案人員達成如下統一意見:

該罪屬於行為犯,犯罪嫌疑人明知是偽造的國家機關印章而購買的行為,無論其是否嚴重後果,只要著手實行構成要件的行為,就構成犯罪(既遂)。主觀方面只能出於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此罪。

該案中犯罪嫌疑人張某明知是偽造的國家機關印章而購買,是直接故意。其購買的以上兩枚印章一枚屬於國家機關印章,一枚屬於國家企業業務專用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百八十條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張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但犯罪嫌疑人沒有多次或者多量購買並沒有使用,情節輕微,沒有造成政治影響和經濟損失,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可以依法採取相應的強制措施。

【泽检一线】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凝聚合力促案件高效办理

檢察官同時提出要進一步補全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提高案件質量。

公安局辦案人員朱金鵬表示檢察院駐辦案中心檢察室,為公安、檢察辦案人員的溝通聯繫搭建了很好的橋樑,以後要進一步加強與檢察院的協作配合,共同把好案件質量關,進一步提升辦案能力,讓人民群眾在具體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泽检一线】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凝聚合力促案件高效办理【泽检一线】以派驻检察室为依托,凝聚合力促案件高效办理

供稿:第一檢察部

時間:2019.09.10


分享到:


相關文章: